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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就该“不养懒汉”

佘宗明

2017年10月11日09:47 来源: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政府近日正式发布省政府令,公布首次进行全面修订后的《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该办法最引人注目的亮点就在于,“懒汉”和高消费者将被取消低保资格。

都说低保要“应保尽保”,在惯常认知中,此处“应保”的目标群体显然囊括那些困难户。那因懒致贫者是否应在“应保”之列?有人认为,低保就应该“凡贫必保”而不究其贫困原因,以免出现“漏保”情形;也有人觉得,低保不该用来助长好逸恶劳的惰性。

低保和扶贫及其他社会救助,都是指向兜底的制度安排。兜底兜的是困难人群的基本生计,它旨在让人尽力摆脱贫困,而不是陷入“低保依赖”进而甘愿失去脱贫能力。本质上,其目的是要将有限的低保资源满足“刚需”,而非“不拿白不拿”的占便宜心理;是为那些失能者实现制度化的“雪中送炭”,而非为有能力脱贫者提供“得过且过”的物质保障。

近年来,随着低保的“含金量”逐年递升,其囊括面也从广覆盖扩大为了全覆盖,其中“宁吃低保也不工作”的情况不鲜见。或者因为懒过了头,或者是经过缜密权衡后的“理性选择”:眼下低保户拿到的低保金加上廉租房或房租减免、学生学费减免、重大节日慰问、医疗救助等多项优惠政策,折算起来,未必低于其再就业拿到手的薪资。既然能躺着就把低保待遇给拿了,谁还站着去挣那份辛苦钱?

但这既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另外在低保资源蛋糕就那么大的情况下,懒汉们只会匀走属于失能人群分得的蛋糕份额,这也有损公平。此外,它还有个不容忽略的负面作用,就是会让懒汉在“懒人动指难”的惯性中,逐渐失去勤劳脱贫乃至致富的能力,让部分懒汉失去“知贫而后勇”的环境感知能力。而如果本该授饥肠辘辘者以“鱼”的低保,让那些善渔者习惯放下钓鱼竿“等靠要”,那显然有违低保制度的初衷。

要让低保实现精准托底,就该将懒人排除在外,用跟低保资格挂钩倒逼他们人尽其能、自力更生。考虑到低保户再就业可能收入仍偏低,在变生活救济为就业扶助的基础上,或许可借鉴某些地方的经验:如建立低保渐退机制,让低收入群体在脱贫的缓冲期仍能享受到特定额度的低保金。

鉴于懒人并无量化评判标准,也要考虑到低保户拒绝劳动的具体缘由是懒还是需照顾老小等,以免误伤。

低保就该“不养懒汉”,这不是在刚性制度中掺入泛道德化考量因素,而是将钱花在“刀刃”上,以免兜不该兜的底。

(责编:李轶群、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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