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近视防控纳入基本公卫服务
本报讯 (特约记者王启明)近日,江苏省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和体育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探索建立视力定期普查制度和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档案,坚持预防为主,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
《意见》明确,江苏成立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组,开展儿童与青少年近视预防、干预、控制和保护研究。各地要逐级成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组织和专家组,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学校素质教育综合考核体系,建立督导考核制度,定期对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以及近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整改。
《意见》提出,江苏各地卫生计生和教育部门要联合制订培训计划,对全省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长、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进行眼健康知识和近视防控工作要求的培训。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定期普查制度,及早发现视力异常儿童青少年,采取综合有效措施,通过早期干预,遏制儿童青少年视力下降势头。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屈光发育档案,早期筛查出屈光不正等异常或可疑眼病,努力减少近视特别是高度近视的发生。
《意见》要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应普遍提供近视门诊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视力状况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近视康复矫治工作。各地要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纳入眼科医务人员专业培训内容,全面提升眼保健、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水平,增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服务能力。推动屈光不正的规范化筛查、诊断与科学矫正,提高验光矫正服务的整体水平,减少因为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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