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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十几年的医生,诊疗费只有几块钱,还不如理发师傅剪一次头发挣得多。这次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合力推进改革,目标正是提高诊疗、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既体现医疗技术价值、确保医院良性运行,又实现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四部委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此举是2015年推出的药品价格改革的姐妹篇,其目的是理顺医药比价,建立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1问 价格改革具体改啥
江苏省中医院一位大夫去理发时,给他剪了几年头发的师傅告诉他:“我晋级了,过去剃头是60元,现在涨到80元了!”师傅跟大夫聊天时表示,这20元涨得不算多,因为他都干了3年了。大夫说:“我读医学院11年,当大夫十几年,诊疗费一直只有几块钱。” 记者近日采访中听到的这个例子,生动演绎了我国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不合理的问题。
在医改工作中,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一直是焦点。近年来,伴随着药价改革的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渐渐提上议事日程。2012年以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各地试水,非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已经放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省(市)已在全省公立医院范围内试点。记者采访苏皖两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时了解到,各地改革主要内容有两点:取消医院的药品加成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前者目标是破除“以药补医”的窘境,后者则为了体现医疗技术价值。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四部委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在《意见》中从5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任务。
一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对公立医疗机构,其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特需医疗服务和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其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是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公立医院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
三是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国家负责制定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各地确定本地区医疗机构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
四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各地可按有关法律规定,授权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五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服务成本监审和价格监测,完善定价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制度。强化医药费用控制和价格行为监管,合理确定医药费用总量,明确控费指标,依法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2问 配套改革怎么开展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涉及诸多领域,如何稳妥推进决定着改革的成败。
江苏省物价局副局长孔祥平告诉记者:“如果只是取消药品加成、提高诊疗费这样的简单平衡,解决不了深层次的问题。必须要推进医疗价格综合改革。”比如,江苏省在试点中除了这两项改革外,还同时在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改革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医院监管和考核、强化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管理等方面实行“八个同步”,全面统筹推进。
由于这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所以,《意见》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分工。如:价格主管部门统筹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推进价格调整和定价方式改革;卫生计生部门制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政策措施;医保部门做好医保与价格政策的衔接配合,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政策措施。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明确分工后,必须协同推进改革,形成政策合力。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必须强化价格与医药、医保、医疗等方面政策的衔接联动,方能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以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具体来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薪酬制度、药品流通体制、医保支付、分级诊疗、医疗行为监管等改革衔接配套,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特别是,医保支付、医疗控费政策必须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同步出台,同步实施。
3问 患者负担会增加吗
无论是哪个领域的价格改革,老百姓最关心的是会不会多掏钱。为了确保改革后患者负担总体上不增加,《意见》明确了“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提出了多项配套保障措施。
“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是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以及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的空间,用于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以确保医药费用总量维持平衡。“保衔接”,是指价格改革与医保支付政策要配套衔接。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整体医疗费用负担不会增加。同时,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疗保障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明确医药控费指标,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说明,正因为医疗服务价格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改革充分考虑到社会和群众承受能力,采取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式,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一是围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弥补一部分,并采取有升有降的结构性调整。二是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最终实现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基本理顺的目标。
近几年各地试点进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社会各方面反映平稳,记者采访的几家试点医院都表示,切换调价运转的过程比较平稳。
据介绍,改革总体上实现了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以承受的预期目标。对患者而言,药品价格不同程度下降,总体负担没有增加。如安徽省改革后,全省100家城市公立医院的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同比分别下降3.7%和2.3%;门急诊、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同比分别下降4.8%和13.5%。
对医院和医务工作者而言,取消药品加成并未影响业务收入。安徽庐江县医院医改后业务收入持续上升,三年收入结余平均年增10%—15%,医务工作者的技术价值得以体现,一线员工待遇和积极性同步提升,而且行为更加规范。江苏江宁医院丁正院长表达更直接:“过去我们医院收入靠卖药,现在我们一心一意搞技术、搞服务,医院效益好得很,也留得住医生了,而且来了就不想走!”
《 人民日报 》( 2016年07月07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