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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药品带量采购试点效果好于预期 试点地区百姓先享红利

今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11个试点城市已于4月1日全面启动,截止到14日24点,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量达到了4.38亿片支。总金额5.33亿元,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从试点效果来看,试点地区肿瘤、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4+7”中标地区用的中标药品总体平均降幅52%,单个药品有些降幅达到了96%,而非试点地区的价格就没有降下来,说明确实存在药价虚高。这次招采不是政府定价,不是国家谈判,是企业之间按照市场规则,针对不同情况,产生的一种自我价格竞争,所以这符合市场发现价值的作用。因此,可以肯定,“4+7”招采切中了药品招标采购体制的重要抓手,或者说切中了药品药价虚高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毫无疑问,11个试点地区的老百姓首先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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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表示将扩大带量采购规模,全面推开需兼顾多方利益

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重点工作任务吹风会,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将进一步扩大药品集中采购规模,让更多的地区、更多药品参加到集中采购中,从而让更多患者享受到集中采购的政策福利。目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已在11个城市全面落地实施。本网实地走访北京、上海、厦门等试点地区发现,政策完成情况超过预期,药价下降患者受惠明显,带量采购扩大推广已成趋势,但全面推开仍需兼顾多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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