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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药品带量采购试点效果好于预期 试点地区百姓先享红利

2019年04月17日09:40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人民网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崔元苑)16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时表示,从试点效果来看,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都得到了保障,使用量超出了预期,重大疾病的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

今年1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陈金甫介绍说,11个试点城市已于4月1日全面启动,截止到14日24点,25个中选品种在11个试点地区采购总量达到了4.38亿片支。总金额5.33亿元,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27.31%。

“这个数字应该说超出了预期,也消除了大家之前对医院采不采、用不用的担心。”陈金甫说,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都得到了保障,使用量超出了预期,有关政策基本上全面落实,比如医保的预付、医院使用以及回款等等。从试点效果来看,试点地区肿瘤、乙肝、高血压、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获得了质优价廉的药品,医疗费用显著下降。

陈金甫分析指出,“4+7”中标地区用的中标药品总体平均降幅52%,单个药品有些降幅达到了96%,而非试点地区的价格就没有降下来,说明确实存在药价虚高。这次招采不是政府定价,不是国家谈判,是企业之间按照市场规则,针对不同情况,产生的一种自我价格竞争,所以这符合市场发现价值的作用。因此,可以肯定,“4+7”招采切中了药品招标采购体制的重要抓手,或者说切中了药品药价虚高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毫无疑问,11个试点地区的老百姓首先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

陈金甫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扎实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加强试点监测和督导,指导试点地区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促进中选药品的优先使用;及时启动试点的评估、总结,指导完善试点政策;根据试点评估的结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和制度,研究部署扩大试点工作。

“要进一步扩大试点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陈金甫也提出,例如短缺药问题里面有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价格对供应的影响。价格过低了,企业没有积极性,就会造成短缺;价格不能合理地竞争,就会产生虚高,增加老百姓的经济负担。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总结各试点经验,来检验各项试点政策配套措施一些持续性的功能。比如说,药价虚高降下来了,医生这块的医疗服务价格是不是能够进行一种正向的调整?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以后,能不能有利于促进医药企业的质量发展、创新发展,提高企业规模的集中度?这就涉及到重大的发展性问题。

(责编:崔元苑、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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