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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生育政策 适应时代发展

2021年06月20日08:33 来源:光明日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20年中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首次低于1.5。国际上通常认为总和生育率1.5左右是一条“高度敏感警戒线”,如持续低于该水平,就有跌入“低生育率陷阱”的可能。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2030年中国总和生育率预期目标为1.8,这与当前水平仍有一定差距。

目前,我国庞大的人口总量和有限的国土面积,人口和资源环境之间紧约束的关系仍然存在,社会发展存在一定的压力和阻力,因此需要采取稳步推进的策略,适度放开生育政策。三孩政策的实施,适合当下我国的现实社会环境,能够缓解相关社会矛盾,激发民众的生育动力,为未来的生育政策改革与社会发展打好基础。

我国调整生育政策,是主动适应时代变化,有利于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想社会的根本价值,是人类总体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从家庭的角度看,个体有生育、养育孩子,延续家族的传统需求,有生育欲望。从社会的角度看,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没有了人,社会也就无从发展,要解决生殖繁衍、社会存续的根本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实施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要让三孩政策发挥作用,提高生育率,还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做。建议出台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第一,要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年轻人托底。国家应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加快保障房供应,发放教育补贴,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入托率,解决“孩子谁来带”的问题,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为年轻人减轻育儿经济负担,使年轻人无后顾之忧,激发年轻人的生育欲望。

第二,消除就业歧视,排除生育养育的后顾之忧,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我国职场上普遍存在对适龄生育女性的歧视,导致女性就业面临重重隐性阻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很多家庭想生不敢生。要全力落实就业公平政策,坚决纠正就业歧视行为,大力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益,为适龄生育女性“撑腰”。鼓励企业为职工提供优厚养育福利,提供女性友好的工作环境,对怀孕和哺乳期的员工提倡在家办公等。对二孩和多孩的职工,可发放现金补贴,减免社保缴费和个人所得税。

第三,构建大健康体系,做生育政策的“后盾”。生育政策的放宽与优生优育并不相悖,在推动三孩政策落实之际,更要做好生育健康保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积极作为,向大众提供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组织开展优生优育指导、生殖健康咨询和家庭计划服务促进活动和健康老龄化促进活动等。加大生育健康科技研发力度,为生育提供技术支持,降低不孕不育率,大力推广人工辅助生殖服务,提高全民养育水平。

第四,大力倡导优良婚俗,提升全民婚育信心。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婚嫁陋习问题层出不穷,攀比之风盛行,导致结婚成本过高。有关部门应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大力解决现代社会婚育的难点、痛点。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加强文明婚育宣传工作,全力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天价彩礼、奢靡婚宴等不良习俗风气,治理不良社会风气,倡导婚事简办的文明礼仪。同时,宣传优生优育理念,普及生育优惠福利,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积极应对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风险,真正提升全民婚育信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作者:李轶楠,系辽宁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责编:张文婷、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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