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确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八大任务
日前,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以建设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为三个阶段,利用3~5年时间,逐步建立起与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全面提升全省药品检查能力和水平。
《实施意见》从强化药品检查机构建设、明确检查事权及职责任务、多渠道多途径充实完善检查员队伍、强化药品检查员业务培训、健全药品检查机制、完善检查员队伍激励机制、加强检查员队伍管理、建立纪律约束和监督机制八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要求,青海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政府负责人牵头的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完善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技术,推动现场检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实现检查员和检查信息共享联动,不断提升青海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记者蒋红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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