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清君:互联网医院须基于医院的职能去规范和发展
近日,由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互联网医院分会主办、珠海市人民医院承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医院大会在珠海召开。
本次大会以“融合聚力,共赢未来”为主题,围绕互联网医院建设的各层面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热烈的探讨,参会人员包括政策制定者、行业学会协会推动者、医院管理者、互联网医疗从业者等。会议期间同时举办了学会一届二次全委会,成立了青委会及21个研究学组。
据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互联网医院分会常务副会长、中日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远程医疗管理与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卢清君表示,随着几个互联网医院相关的政策管理新规出台,严格设定了相关审批和准入规则,将互联网医院纳入常态化、规范化管理,推动了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卢清君指出,疫情期间,政府加速了整个工作流程和工作效率,推出了在线医疗医保报销等保障措施,对整个行业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快速保障医疗服务的防控措施凸显了互联网医疗非接触式的优势和特点,给整个行业发展带来了反思,老百姓认识到了互联网医院是真正安全有效的方式。
卢清君认为,互联网医院定位是医院,核心服务是医疗,公立三甲医院开办互联网医院具有医疗服务优势,第三方平台型互联网医院的定位是辅助,提供技术和服务平台,而不是提供医疗服务。医院需要准入,同时要具备疾病诊疗和健康促进基本职能。互联网医院虽然是一个新模式、但本质是医院,而不是企业,需完成医疗机构该完成的任务,需按照医院管理流程,所以政策要求互联网医院必须要依托实体医院。互联网医院必须基于医院的职能去规范和发展。
卢清君表示,互联网医院的准入是每个在中国职业注册的合法医疗机构都可以开办。互联网医院是新生事物,目前只有大三甲医院二级以上医院有能力组织资源共同建立一个互联网平台和运营机制,但作为基层医疗机构很多是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源的,很难在现阶段建立互联网体系。但从发展的规律上讲,大医院具有技术创新和学术引领能力,待它们建立好互联网医院并总结出运营机制、管理机制和技术方案后,甚至有成熟的平台,才有可能转移到基层去。大型公立医院能借助互联网进一步开展学科建设和技术创新,基层医疗机构也能利用新的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提升专科诊疗水平。
卢清君介绍,互联网医院建设要依法检验,业务模式要符合国家的相关制度,和医疗质量和安全标准。同时,需要分清职能。哪些是属于医院职责范畴,哪些是第三方合作方的职能,例如技术、市场、商务、运营等。这需要政府、医院和企业共同配合和共同研究。技术需要整合和转化,让技术能支持医疗质量和医疗流程的管理,保证患者安全。至少医生拿到的病例不能是假的,处方开出去的不能被人修改、不能被人仿冒,药品在电商配送的时候不能替换。平台的建设、平台运营和维护,以及与其他医院之间业务合作流程,都需要有一个团队来做,而医院自己是缺乏这个岗位、编制和能力的,需要建立一个第三方运营机制,让第三方企业参与,并运用社会资本来投入。互联网医院发展需要一些过程和时间,从疾病治疗为中心转向以健康预防为中心需要机制体制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未来,相信所有医疗机构都有机会、有能力是利用互联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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