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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福委员呼吁改革疾控体系

2020年05月28日07:3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高福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建议,加强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其“专业话语权”。

  他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我国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公共卫生体系等方面的不足。疾控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主力,在预警监测、流行病学调查、防控措施的提出和实施等方面,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面临着能力不足、“专业话语权无法满足疾控现代化治理要求和日益多元化的群众需求”等问题。

  在他看来,该领域的问题包括:疾控机构“权责不对等”,承担了提出防控策略的职责,但缺乏疫情处置的决策权、话语权,“导致行政决策和技术策略脱节”,疾控专家只能行使建议权,无法深度参与决策;上下级疾控机构之间仅有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处理疫情时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力;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防控救治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疾控行政职能设置分散,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疾控和应急等职能分散在疾控局、医政医管局、应急办等多个司局,对防控细节问题干预较多,缺少统筹协调。

  据他介绍,2010年到2018年,我国各级疾控中心人员总数减少3.9%,其中作为专业技术主力的执业医师下降10.8%;经费方面,疾控机构在医疗卫生支出占比从2.9%下降到2.4%。

  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曾表示,此次疫情中暴露的短板之一是疾控机构地位太低,建议赋予其“一定的行政权”。高福则强调,疾控体系改革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拥有行政权力,“而在于技术工作不受行政干扰,保持其独立的技术性和权威性”。他建议厘清行政部门和技术部门职责,依法赋予疾控机构防控策略、技术方案制定和发布的权力,使其承担疫情的监测、调查、处置、预警、评价等职责。同时强化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管理,对属于中央财政事权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业务垂直管理,实现全国疾控系统“一盘棋”。

  “赋予疾控机构在专业事务领域的决定权,减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疾控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探索建立直接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公共卫生工作和进行重要事项报告的机制,经政府授权后可以直接发布疫情信息。”高福委员建议。

  在基础设施方面,他表示希望能在国家级疾控机构建设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在每个省级行政区至少建设一个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他说:“疾控机构是维护国民健康的国之重器。”

  今年两会,高福还就强化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问题提交了建议,如设立传染病监测哨点、完善监测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建立传染病样本资源库、重启SARS毒种和样本清理及相关研究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国)

 

(责编:许晓华、李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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