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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对物资保障企业、社会捐赠及医护人员补助等出台税费优惠政策

2020年02月14日16:35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人民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崔元苑) 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加大疫情防控财税支持力度情况、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了聚焦疫情防控的税费政策内容和要点。

王建凡总结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针对物资保障。对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政策涉及到三大项:一是增值税的增量留抵全额退还,可以使企业购置生产设备进项税在没有获得抵扣的情况下允许先退还,企业现金流得到缓解,减少财务成本;二是允许购进的生产设备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和按期摊销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相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就可以把成本消化掉;三是对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这是针对物资生产企业。对于物资运输,凡是承担运送这些重点物资的企业取得的相关收入是可以免交增值税的。

第二个方面,针对受疫情影响的民生行业,比如公共交通、住宿、旅游、快递、民航,主要有几个政策:一是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公共运输服务以及快递收派居民生活必需的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针对交通、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可能出现阶段性的亏损,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这个亏损可以在今后5年逐步消化,为了使这些企业的亏损在今后得到充分补偿,这次国务院规定把亏损年限再延长3年,也就是8年;三是民航企业可以免交民航发展基金。

第三个方面是鼓励社会各界捐赠。按照税法规定,赠送物资应该是通过公益性机构向医疗机构捐赠,为了提高捐赠效率,鼓励直接捐赠,允许直接向医院捐赠可以在税前扣除。另外很多企业和个人捐赠钱款,按照税法规定,无论个人捐赠还是企业捐赠都是有比例限制的,按照这次出台的政策,捐赠全额都可以得到扣除。

此外,还出台了针对医疗救护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免税政策。

王建凡指出,以上四个方面的政策涵盖的范围相对比较广,都和防疫密切相关,相信这些政策在当前紧急救援阶段,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阶段,有助于降低有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和财务成本,加大防疫物资和医疗产品保障力度,帮扶相关企业渡过困难期,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为打赢疫情阻击战提供更好支撑。

(责编:刘卿、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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