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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高标准打造防疫物资“质量名片”

毕舸

2020年04月17日08:1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商务部医疗物资商业出口工作机制近日通报,在开展防疫用品出口过程中,有的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外方退货,扰乱防疫用品出口秩序,严重影响国家形象。商务部决定,停止北京启迪区块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爱宝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防疫用品出口。

上述通报表明,一些企业在防疫物资经营和出口中存在质量把关不严、操作不规范等等问题,不仅因防疫物资被退货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对我国整体出口贸易也会带来不利影响。涉事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其他从事防疫物资出口的企业也要引以为戒,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

目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快速扩散期,不少国家向我国采购防疫物资,这与我国前一阶段抗击疫情取得积极成绩,外方对我国防疫物资质量充满信任不无关系。对于质量不达标乃至假冒防疫物资等行为,我国药监、公安等部门连续出击,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打掉了非法造假团伙,最大程度保障了防疫物资供应的质量基本面,为疫情防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随着我国防疫物资出口各国,有关防疫物资质量的国际关注度也在提升。正如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所指出,其中有些争议是因为中外产品的质量标准不同,各国使用习惯上存在差异,甚至使用者操作不当也可能引发一些质量疑问,如果防疫物资出口中发现质量问题,我们将依法惩处,决不姑息。4月16日举行的网上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再次强调,将加大联合整治力度,严打防疫物资出口过程中的假冒伪劣、失信违规行为。

防疫物资出口事关国家形象,容不得丝毫懈怠。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既可能对其他国家防疫工作造成不利,也可能使我国支援全球疫情防控的努力受损。各方须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操作,确保出口防疫物资质量。特别是企业须守住质量底线,相关物资采购、生产、验收、运输等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控,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操作,绝不能轻易放过质量不达标产品。职能部门要针对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强化监管执法,消除可能存在的管理盲区,以更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努力实现出口防疫物资“零差错”目标。

3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药监局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出口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五类产品必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从中可以看出,各部门正加紧对防疫物资出口相关流程进一步规范细化,这些工作的成效值得期待。

此外,针对一些企业盲目委托中介机构申请国外认证等现象,市场监管总局经过初步梳理,编制出一份口罩等防疫产品出口到欧盟和美国的认证信息指南。这为国内企业接轨国际标准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显示了有关部门在配套服务举措上的努力,有利于为防疫物资出口创造更好的环境。

截至4月4日,有54个国家(地区)以及3个国际组织和中国企业签署了医疗物资商业采购合同,另有74个国家和10个国际组织正在与中国企业开展商业采购洽谈,全国共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资价值102亿元。我国有关企业要继续严格自律,有关部门要依法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加大追责惩处力度,以更高标准打造防疫物资“质量名片”,大力维护防疫物资出口秩序和国家形象。

(责编:李轶群、崔元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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