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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救护车”坑人,也需完善社会救护转运机制

2019年07月05日10:11 来源:新京报

大多数正规救护车都被派到了“前线”,加之分级诊疗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患者无序流动,正规救护车无法保障患者转院、出院需求,就免不了“黑救护车”乘虚而入。

划定“势力范围”、养打手防“抢地盘”、坐地起价、一辆车半年挣47万元——新京报昨天刊发调查报道,揭开了哈尔滨一个“黑救护车”团伙的生意经。

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一个专门提供院后转运业务的“黑救护车”团伙悄然运转了10年。发送广告小卡片、收集患者的出院信息、对正规救护车或其他黑车大打出手,确保无人敢“抢饭碗”、坐地起价,省内转运要价四五千是常事,若患者在车上离世,则价格翻番、所谓的医务人员,很多都是临时招聘无资质人员,甚至由其他人假冒。

这一团伙的所作所为,其实早就超过了一般无资质的“黑车”范畴,而具有了某种垄断和涉黑的性质,靠着暴力威胁祸害一方,对其严惩自不必多说。

但奇怪的是,当地警方征集犯罪线索的时候,许多受害人并不愿出来作证,一些被害人表示,“黑救护车”虽然收费高,但毕竟及时出现,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

其实,被害人的反馈恰恰也点破了“院后转运”的现实困境。而哈尔滨这个“黑救护车”团伙不过是一个极端案例。“正规救护车运力不足,黑救护车乘虚而入”的现象,在其他地方也或多或少存在着,只不过往往性质没有这么恶劣、团伙规模没有这么庞大而已。

用于院后转运的正规救护车缺乏,首要的原因是大多数车辆都被派到了“前线”。院前急救来得突然,也更为凶险,绝大多数运力也都集中在这一领域。

正因为重要,院前急救已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体系。比如,在法规层面,有《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及其细则作为保障;在资源分配上,当前120急救中心几乎可以等同于“院前急救中心”,院前急救是其法定职责,院后转运则不是。

问题在于,院后转运的需求总量不一定比院前急救少。当患者需要从一家医院转到另一家医院,或者需要从医院转运到家里时,很多患者的病情说重不重、说轻也不轻,往往需要专业车辆的医务人员护送。但谁来提供服务,就成为一个问题。家属可以尝试打120急救电话,但对方听说地址在医院,十有八九都不会出车。在被逼无奈之下,只能去找黑救护车。

这时候,“堵不如疏”,把一部分需求交给市场其实是更为理性的做法。

当然,这并非承认“黑救护车”的合法地位,而是通过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和监管手段,将社会救护转运合法化。应该说,出现这样带有暴力和垄断性质的“黑救护车”团伙,也恰恰由于高需求和规范缺位从而滋生出了灰色地带。通过确定车辆标准、完善注册制度、认定医务人员资质、明确责任划分等,建立起更规范也更灵活的院后转运市场,如此才能更大限度满足公众出院、转院等需求。

同时,院后转运保障不力,与分级诊疗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患者无序流动也有关系。未来分级诊疗的进一步发展,不仅要引导患者有序流动,也不妨把患者如何“流动”纳入考量,若如此,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居高不下的转院需求。

□秋实(医生)

(责编:李轶群、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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