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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院推行“一医一患”就诊服务

张小妹

2019年06月13日08: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推行一个诊室“一医一患”、增加下午出诊号源、增加5个儿科医联体,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医耗联动改革本周六将正式启动,与此同时,本市同步推出5大类40项改善服务的措施,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在改善服务上用心,在规范行为上用力,确保医耗联动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一医一患”就诊 保护隐私充分问诊

6月12日上午,北青报记者在清华大学附属垂杨柳医院门诊二层看到,诊室门上都贴着“一医一患”的字样。诊室外,患者有序排队;诊室内,医生与患者一对一详细问诊。

“这个真的很重要,如果很多患者都围着,门大开着,我可能就不好意思把病情跟大夫说得太透彻。”说起“一医一患”,刚看完医生走出诊室的患者杨先生频频点头,并向记者说起了他的经历,“像我是血液病,会有一些并发症,涉及到隐私部位,不想让其他人听到。当诊室内只有我和大夫的时候,病情的一切情况都能说。”

垂杨柳医院血液科主任叶芳对“一医一患”也深表认同。她表示,之前有过被十多个患者包围的情况,“每个人都很着急,都在问问题,但其实十几个人同时看病效率最低,互相受影响,医生很难清醒冷静地做出专业判断”。后来这样的情况开始改变,一方面医生与患者积极沟通,提醒等候的患者到诊室外。另一方面,利用叫号系统和护士巡视,引导患者排队就诊。并增加安保人员巡逻,维持就诊秩序。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现在本市二、三级医院中将明确逐步推行诊室内“一医一患”的诊疗模式。市卫健委主任雷海潮介绍,“一医一患”不仅有利于保护患者隐私,也能够让患者在诊室内与医生充分沟通交流病情,提高问诊的效率和质量。

增加下午出诊号源 缓解就诊拥堵

今年北京将更加注重提升服务感知度。推进“一站式”服务,优化门诊预约管理,增加下午出诊医生数量,缓解就诊多集中在上午造成的看病难和交通拥堵。这意味着,今后下午的号源将会增多。

针对门诊患者,医联体核心医院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号源,在专科医联体核心医院的相关专科预留30%专家号源给合作医疗机构,三级医院分时段预约诊疗精确到30分钟。针对住院患者,减少患者收住院等候时间,推进出院患者复诊预约和随诊,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6月15日,将在社区落实好新增对慢阻肺患者17种药1个月长处方服务。

目前,北京市59个综合医联体核心医院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预留号源,开展日间病房试点的医疗机构已有12个,今年一季度日间手术开展例数8400余例,近30家三级综合医院开展知名专家团队服务,知名专家团队数量超过180个。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朝阳医院、儿童医院、佑安医院、北京肿瘤医院等预约诊疗率在90%以上。同时,北京二级以上医院均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实现100%全覆盖。设置口腔科的75家综合和专科医院的口腔科复诊预约率已达90%以上,设置产科的64家综合和专科医院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已达90%以上。

儿科医联体成员 本月将再增5家

在提升医疗质量方面,北京二、三级医院制定了本单位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实施细则,并加强了培训;北京三级公立医院均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不断增加路径管理的病例数,扩大覆盖面;各级医疗机构不断强化患者安全管理,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全市三级公立医院集中进行就诊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院内保洁、安保、导医等服务;有关三级医院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和交通部门,努力缓解医院周边和院内交通拥堵;60%的三级综合医院实现了院内地图自助导航。全市已建成老年友善医院42家,其中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9家。6月30日前,增加清华长庚医院、同仁医院亦庄院区、垂杨柳医院、石景山医院、良乡医院作为儿科紧密型医联体成员单位,方便患儿就近诊治。

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目前北京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已将各项医疗费用增长情况纳入医院管理台账,识别不合理增长因素并采取相应措施。目前,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儿童医院等实现了处方前置审核,部分三级综合医院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年底前三级综合医院将全部实现处方前置审核。文并摄/本报记者 张小妹

亮点

多举措提高“一站式”服务能力

提高“一站式”服务能力。获得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或北京市临床重点专科项目的医疗机构要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开设“一站式”多学科诊疗门诊,减少患者排队挂号次数。

三级医院要实现互联网+智能导医、移动支付等服务。推进用医保卡、身份证、京医通等替代医院自行发放的实体就诊卡,推进患者就诊“一卡通”。

用“负面清单”维护医疗秩序

用“负面清单”为维护医疗秩序划画红线。不得发生违规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不得发生分解诊疗和过度医疗行为。不得发生违规销售辅具、耗材行为。不得发生医疗设备、耗材招标采购违规行为。不得发生违规合作、违规转诊行为。不得发生倒卖号源、床位等扰乱医疗秩序行为。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科室和个人,将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文/本报记者 张小妹

(责编:李轶群、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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