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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保健用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9月实行

2018年08月26日10:00 来源:中国医药报

  本报陕西讯 从今年9月9日起,陕西省将对保健用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管。

  按照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出台的《陕西省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省食药监局负责全省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市、县食药监局具体实施信用等级评定及分类监管工作。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信息、投诉举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办法》明确,陕西省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守信)、B(基本守信)、C(失信)、D(严重失信)四级。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评分制,起评分为100分,根据保健用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反映的情况扣分。95(含,下同)分以上为A级,80分以上为B级,60分以上为C级,60(不含)分以下为D级。

  《办法》明确,保健用品生产企业存在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D级,且两年内不得调整其信用等级:产品检出违法添加、掺杂使假的;受到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一年内累计两次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或一年内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累计三次以上的;违法生产经营保健用品,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违反保健用品法律法规的。省食药监局将信用等级为D级的生产企业纳入“黑名单”,便于各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办法》规定,监管部门应根据年度信用等级,对保健用品生产企业开展分类监管。(张伟峰)

(责编:蔡熊更、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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