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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慢病患者不适合怀孕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副主任医师 徐常恩

2018年07月24日08:12 来源:健康报网

做母亲是每一名适龄女性的权利,但是,不是每一个适龄女性都适合怀孕生孩子。在一些情况下,怀孕或分娩的过程可能对母体造成严重损伤,甚至导致生命危险。对于这一类女性来说,应该在计划怀孕前把不适合怀孕的因素尽可能去除。如果完全不能改善,那为了母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考虑,放弃生孩子是最好、最安全的选择。

严重心脏病患者 在这些情况中,最常见的就是心血管疾病。如果一名适龄女性的心脏病变严重,心功能达到了Ⅲ级或以上,或者肺动脉压力达到40mmHg以上,或者是右向左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都不适合在进行治疗矫正以前怀孕。这一类病人中,Ⅲ级或以上的大家好理解,因为她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稍事活动即引起气急、心悸,表现比较明显,右向左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一般也比较早地发展到心功能Ⅲ级。怀孕后,心脏受到增大的子宫压迫,并且心率增快,心排出量增加,加上怀孕后整体血液容量增加40%~45%,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心脏的负担。但是因为这些因素不是一次性增加上去的,而是在孕期缓慢增加的,因此孕妇的身体可能会有一个耐受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在孕早期和孕中期可能没有任何表现,和正常孕妇无异,更容易使人放松警惕,认为医生是危言耸听。其实,这时的孕妇心血管系统就像一个水库,大坝已经暗存隐患。但是在正常年份不会出现危险情况,一遇到洪水来袭,超过大坝的耐受程度,就会一溃千里。对于心功能Ⅲ级和右向左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妊娠很难维持到32周以后。大部分患者会出现心衰的表现,使妊娠不得不尽早中止,以挽救孕妇生命。

肺动脉高压患者 肺动脉高压的病人在日常生活中可能表现和正常人没有太大差别,很容易被大家忽视。很多人把这种病人当作正常人来看待,认为怀孕没有问题。实际上,女性在怀孕以后,各个脏器系统的负担都明显加重,其中尤以心血管系统表现最为明显。肺动脉高压的孕妇一旦在妊娠期发病,死亡率可以达到50%,重度肺动脉高压的猝死率可以达到30%。当然,部分孕妇可能可以维持到32周以后,甚至足月都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然而这种情况并不是好兆头。妊娠晚期这类孕妇的心血管系统基本都处于100%的饱和运转状态,一点点的额外负担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局面。一旦分娩,心血管系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剧烈的波动。

可能有人会说,自然分娩时用力屏气可能造成心脏负荷的大大增加,那么我改用剖宫产,不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了么?改用剖宫产可以避免在自然分娩过程中的心脏负荷的剧烈波动,但是在产后组织间液向血管内的大量回流是手术也避免不了的,有相当一部分中重度肺动脉高压的孕妇都是倒在产后恢复这一关上。笔者就亲身经历过重度肺动脉高压的孕妇,偷偷怀孕到38周,自我感觉良好。术前谈话时孕妇和家属不以为然,认为医生夸大其词,术中就出现了心功能衰竭,术后直接进入ICU抢救,用尽办法两天后仍然抢救失败。虽然孩子成功生出来了,但是母子永无见面之日,令人扼腕。即使运气好抢救成功,也可能因为大脑缺氧,对母体的记忆、认知,甚至智力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其他疾病 除了患心血管系统疾病外,患有些疾病也不适合怀孕。比如肝硬化失代偿期,本来肝脏功能应付一个人已经很吃力了,这时候再怀孕加上一个人,肝脏受不了就会罢工。严重的慢性肾脏疾病,不只是危害母体安全,胎儿因为母体体内的代谢废物无法及时排出体外也会受到严重影响。患严重糖尿病并发肾脏、心脏或者视网膜病变的、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没有治疗缓解的、精神病急性期、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以及其他有严重内外科并发症的女性,都应该在治疗控制原发疾病后,再考虑有无怀孕的可能,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责编:许晓华、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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