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

对暴力伤医“零容忍”

张  璁

2016年10月12日08:4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纵容暴力伤医不仅会陷入恶性循环,更是拿法律尊严当儿戏

      

  暴力伤医不是个新话题,可每当有惨剧成为社会的热点时,却总还是那么令人震惊。

  日前,山东莱芜一男子的女儿因病医治无效死亡,结果迁怒于医生,以砍刀砍击医生头部十余刀,以致其最终重伤不治身亡。从前几年的温岭杀医案,到去年广州医生陈仲伟被患者尾随至家杀害,几乎每年都有轰动全国的恶性暴力伤医案件出现,这也让各方呼吁高度重视医生执业环境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在治理暴力伤医问题上,法律不能缺席。最近一段时间,从国家层面的专项整治,到民间舆论对暴力伤医严厉声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发生在医院里的暴力绝不仅是过去以为的“医患矛盾”,其本质毫无疑问是赤裸裸的暴力和犯罪。无论背后有什么缘由,对他人生命权与健康权的侵犯,都早已突破了法律容忍的底线。

  去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并通过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其中明确指出,“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有了法律的武器,能不能用好就成了新的考验。去年中国医师协会发表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其调研得到的数据表明,发生伤医事件时,院方不顾是非息事宁人和无任何表示的竟然占到了41.86%,这样的数字令人震惊。

  犯罪学上有所谓的“破窗效应”,意为不良行为一旦放任不管,就会诱使他人效仿,甚至变本加厉。因此,就算医疗机构对此有这样或那样的顾虑,但如果对医生于法有据、于理应当的正当维权都不能理直气壮给予支持的话,这样的姑息纵容只能打破更多的“玻璃”,不仅让暴力伤医陷入恶性循环,更是拿法律尊严当儿戏。

  如果法律得不到有效落实,导致暴力伤医屡禁不止,受害的首当其冲当然是医生、护士,但最终埋单的却是全社会。一旦医疗机构运行正常秩序受到干扰,拖累的是公共医疗服务的质量,社会大众也因此将成为暴力伤医行为最终的受害者。如今社会舆论要求对暴力伤医采取“零容忍”,这不仅仅是社会意识的一种警醒,也是在对法律的执行提出更高的要求。


  《 人民日报 》( 2016年10月12日 18 版)

(责编:权娟、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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