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异地住院就医工伤职工实现直接结算
本报北京4月1日电(实习生 郭扬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尹希宁)今天下午,来自天津的工伤职工陆女士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通州院区持社保卡办理了住院手续,成为北京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首位受惠者。
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4月1日,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期限为1年。试点期间,工伤职工经备案后在参与试点的异地工伤协议机构就医,费用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而在此前,异地工伤职工就医费用需要先由个人或企业垫付,再凭发票报销,流程繁琐,时间跨度大。
据了解,陆女士多年前在工作中不慎损伤半月板,行动受阻,一直没有取得有效的治疗。尽管北京、天津两地相邻,但受限于复杂的结算流程,治疗过程持续多年,进展缓慢。她回忆,“刚受伤时看病,自己垫了好几万元,报销的时间也比较长,达两三个月,负担很大。”
得知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启动的消息后,她第一时间办理了备案手续,乘坐高铁来到北京就医。“这么多年一直被病痛折磨、困扰。病看好了,心里就踏实了。”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副院长杨帆表示,针对试点工作的需要,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的建设,降低了和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沟通成本。同时,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也减少了工伤职工的等待时间,间接提高了医院的服务效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贾江介绍,异地就医工伤职工来京就医前,需要先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服务入口,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
针对职工关心的结算标准问题,贾江说,异地就医工伤职工在北京市就医直接结算,相关费用执行北京市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
据悉,目前全国已确定的试点城市有131个,工伤协议机构398家,其中北京市有7家。贾江表示,下一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把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加强与协议机构以及各地人社部门的协同合作,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和就医流程,逐步增加试点协议机构,不断提高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