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监管中促进直播带货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齐志明
制图:沈亦伶 |
近年来,“直播+电商”成为新兴的网购方式,并且呈现快速发展势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购物。直播带货给消费者带来全新消费体验的同时,也在促进灵活就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上半年,我国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5.26亿人,占网民整体的48.8%。
不过,直播带货属于新型发展业态,具有模式新、主体多、流量大、频次高等特点,目前也存在一些需要规范和完善的问题。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中国消费者杂志社梳理出2023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其中,“电商主播言行不当引发投诉”位居榜首。
类似于“水光针”这样的注射类医美项目存在较高风险,因此国家对于这类产品按照最为严格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取得国家级注册的“械三资质”,才可注册使用。然而,为了追求更大利润,医美直播往往会兜售一些没有资质的所谓水光针注射产品。据报道,2023年10月,李女士在某网红的医美直播间购买了一款没有“械三资质”的“水光针”,按照主播的介绍到某医美机构进行注射后,脸部开始长痘。
日前,北京工商大学新商业经济研究院等机构联合发布《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2023)》,从直播平台和带货主播两个维度进行深度分析,对直播带货新型业态的规范和发展提出了相应对策与建议。
据了解,2023年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主要反映在虚假宣传、产品质量、价格误导、不文明带货、发货问题、退换货、销售违禁商品以及诱导场外交易等方面。
2023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在直播中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案件。经查,当事人在直播带货过程中销售的某品牌固体饮料为普通食品,却提到“增强抵抗力”“疗效超过药品”,对商品的性能、用途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直播带货为何问题频发?据业内人士分析,主要原因是部分平台监管不力;部分主播过分追求利益,缺少职业素养;监管和处罚力度有待加强,尤其要加强平台监管。
对此,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音江认为,推动直播带货高质量发展,关键要形成治理与发展合力,让直播带货行业在规范中健康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规范,而不是因噎废食、一禁了之。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和督促业内经营者合规经营。一方面要做到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完善相应纠错容错机制,为平台和主播积极健康发展留出一定空间;另一方面要严守法律底线,确保其在规范中发展。
例如,针对不同平台和不同主播的突出问题,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和重点监管领域;对网络直播营销宣传内容加大监管力度,重点监督检查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避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重点查处网络直播营销中的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确保其销售的商品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网络直播营销主播加强培训,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从而规范其行为,避免不文明带货行为的发生。“此外,有关部门还应建立举报机制和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充分发挥信用惩戒和社会共治作用。”陈音江说。
“消费者也要对直播带货中所推销的产品深入了解、理性看待,不要轻信主播的宣传和推荐。鼓励消费者参与、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和维权宣传,在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安全健康的消费习惯的同时,培养消费者养成良好的维权意识和维权习惯至关重要。”湖北武汉市读者尹雨佳说。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01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