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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2021年04月12日17:03 来源:人民网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推动全区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把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大的民生事业,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区域卫生健康事业规划的重要议程,加大支持和建设力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民营医院为补充,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覆盖全区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确保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均建设1所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

《意见》明确了建设重点。《意见》从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水平、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下达了建设任务,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和具体要求,系统全面地加强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意见》明确了责任落实。《意见》从落实领导责任、坚持依法推进、强化部门协同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意见》的出台对加强全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妇幼健康事业系统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国家卫健委妇幼司供稿)

(责编:孙红丽、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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