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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椰树集团给市场带个好头

佘颖

2021年04月07日08:35 来源:经济日报

  乱象不是借口,底线不是上限。比椰树广告还低俗的内容存在,恰恰说明广告法的牙齿还不够锋利,媒体的监督还不够到位,有关部门的执法还不够有力。椰树集团应给市场带个好头,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这才是企业家精神应有的担当。

  因一则广告引发媒体关注并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后,椰树集团在官网作出回应,大意是广告没犯法,怀疑媒体炒作,存心想搞垮椰树集团,并将其上升到影响海南开放形象、50万椰农“脱富返贫”以及阻碍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等高度。对此,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反手扣了一顶更大的帽子给媒体。

  笔者是批评椰树广告的媒体人之一。批评椰树广告,没有任何想攻击企业的恶意,反而是惋惜这家质量备受认可的企业眼看就要走偏,希望其迷途知返;批评基于广告法的条款,基于媒体的良知,基于众多消费者的真实感受;我们的批评,是想敦促企业放弃打擦边球,专心做好椰汁,进而成为一家受尊敬的企业,成为海南的一张名片。媒体、消费者、监管部门和椰树集团的目标是一致的。

  坦陈这些动机后,笔者仍想跟椰树集团交流交流:在消费者眼里,在社会公序良俗的评价标准里,在法律的白纸黑字里,椰树集团到底出了什么情况呢?

  首先,椰树集团的回应带偏了节奏,曲解了消费者。消费者抵触的不是“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这句话,更不是大红大黄、土味十足的美工设计。消费者不忍直视的,只是椰树广告所传递的赤裸裸的软色情信号。无论是身材夸张的“S”形美女说的那句“我从小喝到大”,还是电视广告里堪称“波涛汹涌”的美女奔跑镜头,都是强烈暗示。所以,网友才会说“我给孩子喝椰汁的时候只好先撕掉外标签”“如果包装上没有那个美女就好了”。

  其次,广告的价值取向不仅牵涉公序良俗,也有法律红线。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并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消费者很清楚软色情与艺术作品的界限,即便有些消费者力挺椰树广告,也没有否认过椰树集团打擦边球。至于椰树集团是不是已经构成违反广告法,监管部门自有定论,媒体不能越界评判。但站在公序良俗的角度看,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底线。如果一家企业总是在挑战道德底线,认为只要不受到法律严惩,被舆论批评几句无伤大雅,还乐于享受越黑越红的“流量”,那这家企业恐怕很难受人尊敬。

  在关于椰树广告的争议中,有一种声音值得警惕,认为网络上充斥着比椰树广告更低俗的内容,媒体不去批评,反而盯着椰树广告不放,是小题大做、存心搞鬼。

  乱象不是借口,底线不是上限。比椰树广告还低俗的内容存在,恰恰说明广告法的牙齿还不够锋利,媒体的监督还不够到位,有关部门的执法还不够有力,扫黄打非、整治软色情的工作还应深入开展。

  黄暴低俗、打软色情擦边球,吸引的是成年人的眼球,但被误导的往往是没有判断力的孩子。作为孩子们最喜欢的饮料品牌之一的生产厂家,椰树集团应给市场带个好头,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这才是企业家精神应有的担当。

  这两天,椰树集团官网已见不到那篇回应文章。希望椰树集团能够懂得,椰汁明明是白的,没必要让椰壳染黄。退一万步说,椰树集团如果有什么危机,绝不是因为媒体批评了它的广告,监管部门几十万元的罚款也不会让这家年产值40亿元的企业垮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危机只会潜藏于消费者抉择之中。还是网友那句话,广告土点没事,别往黄色方面发展,企业就不会黄。

(责编:崔元苑、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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