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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打赏近160万终被返还

最高法:监护人要求返还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费用,法院应予支持

高健

2021年03月04日10:02 来源:北京晚报

  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虚拟充值消费等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亲属账号作出的打赏、购买等行为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引起社会热议。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办公室副主任郑学林在发布会上讲道,涉案的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高达近160万元。该案经过人民法院多次辨法析理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庭外和解,该公司自愿返还近160万元打赏款项。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司法实践中涉及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的纠纷,多数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们在网络进行游戏或者进行打赏时,有的几千、几万,这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监护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和网络打赏纠纷提供了规则指引。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规定更多地考量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引导网络公司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 据央视

  最高法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

  本报讯(记者高健)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被任命为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任。他介绍,少年审判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帮助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重返社会。经过教育矫治,绝大多数未成年犯悔过自新,重返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和有用之材。

  在少年法庭发展过程中,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创立发展了寓教于审、圆桌审判、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回访帮教等一系列适合未成年人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少年法庭是人民法院的“金字招牌”,成为我国人权司法保障的亮点。

  杨万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不是一个松散性、临时性的议事协调机构,而是一项层级高、职能实、成员相对固定的重要工作机制。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

  对涉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坚决依法严惩,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性质恶劣的重大犯罪,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绝不姑息。

  杨万明通报,自2016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24035件,惩处罪犯24386人。此外,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保护,2016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的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20多万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编:孙红丽、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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