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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可回收物”详细清单

废玻璃废织物废弃大件家具纳入 分类驿站可上门回收

2021年03月04日08:27 来源:京报网

  啤酒瓶、旧衣服、木家具这些不受回收点待见的可回收物,今后都可以在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进行有偿回收了。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新近印发了《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2021年版)》,明确了可回收物品类和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今年,全市要新建和改造提升600座生活垃圾分类驿站,有价值的可回收物,可在分类驿站进行有偿回收,或由驿站服务人员上门回收。街道将负责设立可回收物中转站,承担辖区内低值可回收物托底回收。目前已有部分街道、社区引进全品类垃圾回收驿站,开始尝试“规模收运”,破解这些“低值废品”回收难题。

  ■现场探访

  “卖不上价”的废品统统被拒收

  2020年5月,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实施,不少市民都渐渐习惯将家中的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但不少辛辛苦苦分出的可回收物,却在卖废品的时候遭到了废品收购点的“嫌弃”。市民既疑惑又觉得可惜,“好不容易分出的可回收物,收废品的不肯要,只能当做其他垃圾扔掉,太浪费了”。

  昨天下午,首都体育馆南路,一辆绿色的厢式货车停靠在辅路旁,车身上印有“再生资源回收”的字样。多年来,这里一直是一处可再生资源的回收点,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废品收购点”。透过敞开的车门,记者发现,车厢内整整齐齐堆放着成摞的书本杂志和废旧纸箱等纸制品,车旁的地面上则立着几个半人多高的巨大垃圾袋,里面塞满压扁的饮料瓶和油桶。

  “柜子收吗?”记者询问回收点的一名工作人员。

  “木头柜子不要。”工作人员摆摆手。

  “啤酒瓶、汽水瓶要吗?旧衣服要吗?泡沫快递箱要吗?”面对记者一连串的问题,回收点工作人员连连拒绝。

  这些不都是可回收物吗?废品收购点为什么拒收呢?工作人员表示,不光这个回收点不收,其他回收点也都不收。

  随后,记者在紫竹院路旁的另一家可再生资源回收点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回收点人员称,沉甸甸的罐头瓶、啤酒瓶,又轻又占地方的泡沫快递箱,一车厢也装不进几件的木家具,“这些都不收”。对于拒收原因,这位工作人员坦言“就算回收了,也不好卖,卖不上价”。所以,回收点往往只愿意接收书本、纸箱、塑料瓶等“售卖价值高”的可回收物。

  ■权威发布

  今年新建改造600座垃圾分类驿站

  居民分出有价值的可回收物,今后,将可在生活垃圾分类驿站有偿回收了。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全市要新建和改造提升600座生活垃圾分类驿站。

  所谓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就是误时投放点,支持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等全品类垃圾的全时投放。分类驿站有专人值守,方便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提高正确投放率。对于有价值的可回收物,可以在分类驿站进行有偿回收,或由驿站服务人员上门回收。

  按照要求,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要不少于6平方米,具备LOGO、标牌(门头)和公示牌等。此外还要具备4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暂存、称重计量、信息统计等功能。在公示时间内有专人值守,公示可回收物回收价格、垃圾分类积分规则或环保金兑换标准,公示可回收物上门回收相关信息。

  按照计划,目前各区正在梳理分类驿站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规划安排分类驿站建设位置。

  ■明确界定

  有污渍的塑料饭盒算其他垃圾

  哪些垃圾算可回收物?又有哪些垃圾不宜列为可回收物?记者从昨天下午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本市印发《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2021年版)》,对可回收物进行了明确界定,同时还特别列出了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清单。

  可回收物回收种类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弃大件家具。“废玻璃、废织物、废弃大件家具等低值可回收物列入《目录》,可进一步促进居民应分尽分和回收企业应收尽收,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市城市管理委副主任李如刚表示。

  而《目录》也同时列出了“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比如餐巾纸、卫生间用纸、湿巾、一次性纸杯、厨房纸等废纸,污损的塑料袋、沾有污渍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不宜作为可回收物进行回收,而是要作为其他垃圾处理。

  ■社会参与

  鼓励“废品上门回收”

  李如刚表示,今年1月份,本市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居住小区(村)结合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设置可回收物交投点。本市将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科学布局的原则,鼓励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促进企业开展低值可回收物回收;鼓励物业管理、环卫作业等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意见》提出,未采用上门回收的地区,应在生活垃圾分类固定桶站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方便市民投放。

  《意见》鼓励可回收物经营者根据区域和人群特点,采用“两桶一袋”预约上门回收、旧货交易 、积 分 回 馈 、“互 联网+”、智能回收机柜自助回收等方式,保证从各个渠道收集的可回收物纳入规范管理。街道(乡镇)合理设立可回收物中转站,承担辖区内低值可回收物托底回收。可回收物经营者在回收过程中要做到“标识、车辆、着装、衡器、服务、编号”统一,同时在回收服务中做到“便民热线、回收人员信息、回收目录、回收价格、投诉电话”公开。(记者 张楠)

(责编:崔元苑、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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