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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要强化准入管理

2021年01月26日08:27 来源:健康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指导原则(2021版)》,要求各地规范有序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筹建和审批,通过强化规划引领,努力形成供需平衡、布局合理、规范发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

《指导原则》提出,各地制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2021-2025年)》,应以省(区、市)为基本区域,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将本省(区、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纳入《应用规划》,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监督管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按夫精人工授精技术、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人类精子库等3个类别进行规划。

《指导原则》明确,各地编制《应用规划》要更加注重保障社会公益,更加注重优化资源供给效率,更加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各省(区、市)增设的辅助生殖机构数量不超过截至2020年年底辅助生殖机构总数的15%,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机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开展体外受精技术机构数量的30%。新筹建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当规划在区域内具有较高妇产等相关专科水平和综合医疗救治能力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妇产医院。根据各项技术适用范围,合理增加开展人工授精技术、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机构数量,严格规划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筛查诊断技术的机构数量。

此外,《指导原则》强调,要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医疗资源分布、人口结构和育龄人口数量、地理交通环境、人口流动等情况,推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纳入区域卫生发展整体规划。鼓励将新筹建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划在服务资源相对不足的地区。合理控制辅助生殖机构规模,严禁商业化和产业化。对新筹建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要强化准入管理,同时加强对辅助生殖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动态退出机制。(记者王倩)

(责编:李轶群、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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