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健康·生活

隐瞒疾病会导致撤销婚姻吗?

2020年07月04日10:2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刘律师:

民法典中规定,发现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问隐瞒哪些疾病会导致撤销婚姻?如果我自己也不知道患病,对方能撤销婚姻吗?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区别?

黑龙江读者 白梓肖

白梓肖读者:

关于您提出的隐瞒重大疾病可导致撤销婚姻问题,以下是相关解答。

中国现行《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其中包括“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里删除了这一项,满足了双方在明知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下,经过考量仍然想要结婚的需求。同时,民法典增加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什么样的婚姻可撤销

民法典中一共规定了两种婚姻可撤销的情形:一种是胁迫婚姻可撤销;另一种就是我们这里说的发现一方隐瞒疾病,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其中备受关注的民法典新规是第二种情形。这种情形下的婚姻可撤销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二是结婚登记前明知自己患病但未告知另一方。

重大疾病有哪些

关于民法典中的“重大疾病”究竟包括哪些疾病,目前还没有相关的司法文件对这一内容进行解释。根据学术界观点,这里的“重大疾病”大致可以比照现行《婚姻法》中“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和《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重大疾病”的范围。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3类:

(1)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的是由于遗传基因先天形成的、很可能代代相传的、导致患者生活不能自理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包括麻疹、梅毒、淋病、艾滋病等会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

(3)严重的精神性疾病。像狂躁抑郁型精神病、人格分裂症等。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重大疾病”,包括严重恶性肿瘤、瘫痪、双耳失聪、双目失明、冠状动脉搭桥术等疾病。

自己也不知道患病,对方可以撤销婚姻吗

民法典规定的是,患病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明知自己患有重大疾病,但是故意隐瞒病情,另一方则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若患病一方不是故意隐瞒病情,另一方则没有权利请求撤销婚姻。例如,刘先生在结婚登记时并不知道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在与李女士结婚后检查出早在婚前已经患有重大疾病。这种情况下,因为刘先生没有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李女士没有权利撤销婚姻。如果李女士认为不能接受刘先生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可以通过离婚途径解决。

民法典规定隐瞒疾病则婚姻可撤销的制度,是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和实质平等原则的体现,在保护婚姻自由的同时,倡导婚姻双方彼此坦诚相待,为结婚中受欺骗的一方提供救济。但如果患病一方没有故意隐瞒,婚姻双方是基于互相信任自愿结婚的,法律也就不会介入这样的婚姻关系。

撤销婚姻和离婚有什么区别

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离婚后婚姻关系终止。撤销婚姻的概念是,婚姻被撤销后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也就是说,从结婚登记到婚姻被撤销的这段时间里,婚姻双方不是夫妻关系,而是法律上的同居关系,双方都处于未婚状态。当然,这期间所得的财产也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这些财产;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对如何处理财产作出判决。另外,被隐瞒的一方还可以要求隐瞒疾病一方对自己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兴燕律师、律师助理王晨)

(责编:崔元苑、杨迪)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