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 就医费由当地垫付
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 (王国菁)在今日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对于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还是异地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政策。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异地就医医保支付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熊先军说,动态调整医保支付范围,将国家卫健委诊疗方案中涉及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医保支付,打消患者和医疗机构顾虑。
熊先军介绍, 总体上来看,医保系统为救治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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