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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国家药品集中采购

2019年03月29日08:15 来源:健康报网

近日,《北京市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发布。据悉,北京市全面执行国家试点结果和配套政策,25种国家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将大幅降价,平均降价幅度达52%。

《方案》要求,北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药品集中采购主体,应严格按要求参加试点工作,完成承诺采购数量;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北京市要执行国家试点确定的药品范围,将中选药品统一挂网、统一调价、带量采购。其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内的药品,经价格联动或集团谈判,对于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可作为中选药品的补充进行采购销售。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及时更新中选药品信息,做好与现行网上采购药品的衔接,定期公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药品情况。

《方案》指出,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一方面对通用名属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中选药品,以集中采购中选价作为支付标准,参保人员的自付比例不变;另一方面,在总额预算基础上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

据了解,2018年年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启动,11个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发布,共有25个药品中选。(记者李琳 特约记者姚秀军)

(责编:李轶群、崔元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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