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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陪餐”:好制度还需强监管真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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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1日13:50 来源:羊城晚报

  中小学校园的食品安全问题近来备受关注。为此,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日前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该规定还要求学校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和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三部委的这一规定可谓来得非常及时,亦是顺应民意之举,值得肯定与点赞。中国家长对孩子与教育的重视,如今已不仅限于课堂,也延伸至饭堂。近年,有的校园不时曝出食品安全事件,加上网络媒体的渲染与传播,搞得沸沸扬扬,既令家长忧虑,也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因此,强化校园的食品安全,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要求学校领导每餐陪学生共同进餐,有点“共担风险”的意味,可谓用心良苦。据悉,国外许多学校采用此办法,也证明其行之有效。但实际上,其背后的逻辑还是要加强校领导对于校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每餐不仅要有校领导陪餐,还要记录在案,这不仅可纾缓家长的担忧,且一旦出问题,亦可寻根问责。

  但“校长陪餐”如果缺乏监督机制,亦可能走样或沦为形式。事实上,校园陪餐并非首次推出的新事物。早在2012年5月,教育部、中宣部等15个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第26条就曾规定: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但这一制度在多少间学校坚持了下来,却要大打问号。

  况且,如何防止校领导“同餐不同食”,亦需相应的制度规范。从网上跟帖亦可看出,人们的担忧并非无稽之谈。校园里,带“长”的就是官,即使校领导自己无意,亦怕有心奉迎者为其“开小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实中类似事例,实在是不胜枚举。

  因此,在建立“校长陪餐”制度时,如何让家长进校园陪餐,同样不容忽视,没有条件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去探索和落实。某种程度而言,它或比校领导陪餐所起作用更大更好。

  说到底,校园陪餐只是形式,更关键的是要创建校园食品安全的“透明监督机制”。诸如创建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包括进货来源、商家、供餐单位等,均应在公共信息平台发布,让家长随时可查可监督。有些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闹得不可收拾,与监管缺位和信息不透明直接相关。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与透明监督亦是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不可或缺的机制。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责编:许晓华、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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