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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假药悲剧”何时了

刘志勇

2019年03月03日08:35 来源:健康报网

  “主任医师竟开假药”,这则新闻看上去确实“劲爆”。连日来,山东省聊城市肿瘤医院一位主任医师向患者家属推荐使用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物卡博替尼一事持续发酵,涉事医生已被暂停执业并免去行政职务,当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人们依稀又看到了当年“陆勇案”的影子,只不过这次被“指控”的对象是一位临床医生。

  卡博替尼是一种多靶点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目前在国外获批用于甲状腺髓样癌、肾癌及晚期肝癌二线治疗。由于该药并未在我国批准进口上市,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按假药论处的决定合理合法。但在此次事件中,如果患者家属自行购买的卡博替尼确为境外合法、合格药品,从药学角度来讲,实际上是能够治病救人的真药。

  医生“荐药”会不会成为新的职业风险?此次事件后,不少人有了这样的疑问。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涉事医生已违反《执业医师法》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规定,并据此作出处罚。但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证明涉事医生在“荐药”过程中获利,该医生也只是口头建议患者家属使用此药,并应家属请求告知其购药途径。

  一种药品并未在我国上市,但也许能够治病救人,医生该不该将此信息告知患者?可不可以一并告知购买渠道?这种两难选择在临床上不难遇到。无论是从维护患者权益,还是从保障医生执业安全的角度来说,都需要法律给出更清晰的答案。

  此类事件隐含着我国患者在临床药物治疗中的无奈。我国创新药物的上市时间,曾一度晚于国外数年甚至十余年。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的药品审评审批改革,这一状况已经得到明显好转。2018年,国家药监局共批准抗癌新药18个,比2017年增长157%,抗癌新药审批平均用时缩短至12个月左右,与发达国家的审批速度日趋一致。但不可否认,在血液肿瘤及实体瘤领域,目前仍有卡博替尼、来那替尼、帕尼单抗等数十种创新药尚未在我国上市,罕见病用药领域同样有如此情况。

  改变这一局面,是我国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命题,需要多部门协作、综合施策。只有继续加快相关“救命药”的引进上市,才能让患者和医生更少面对因使用“假药”而违法的无奈甚至悲剧。

(责编:许晓华、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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