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报查处药品典型案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召开药品典型案件查处通报会,对查处的喀什某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无证生产医用氧按假药论处案、伊宁市某中西大药房销售劣药案等5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新疆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8年开展的风险隐患排查活动中,共检查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6513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837家,撤销4家药品批发企业、37家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全年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1551起,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案件24起,责令停产停业21家,吊销许可证15家。(记者夏莉涓 通讯员王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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