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发布2018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禁止网络销售处方药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清单》主体包括“禁止准入”和“许可准入”两大类,共151个事项、581条具体管理措施。其中,“禁止准入类”中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近年来,网售处方药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为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2018年2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移动互联网上的药品销售行为纳入监管,网售药品坚持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线上销售的药品必须经过药监部门许可,才能在线上销售;线上销售药品的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在线上开展药品交易活动;并再次强调,暂时仍禁止向个人消费者网售处方药,禁止单体药店网售药品。此次两部委发布的《清单》明确禁止网络销售处方药。(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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