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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不把患者隐私保护当回事

刘也良

2018年11月08日08:18 来源:健康报网

近日,著名主持人李咏在美国去世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但公众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量十分有限,不仅不知道李咏是何时得了癌症,接受了什么治疗,甚至不知李咏得的是哪一种癌。这或许会让很多人感到“不适应”,但也让我们重新审视患者隐私与信息保护问题。

就诊信息反映了患者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被视为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不论明星还是普通公民,生病信息是否告知他人或公之于众,是个人权利与自由,说与不说都无可厚非。李咏和家人既然选择不对外公布更多信息,他们的决定就应当得到理解和尊重。这一方面有赖于各方的支持和配合,另一方面也需要制度上的保障。

在美国,患者就诊信息是绝对保密的。美国于1996年颁布了HIPAA法案。该法案不仅规定要确保病人信息私密性,而且确立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泄露信息者轻者丢掉工作,重者可能有牢狱之灾,因此医疗机构采取了很多办法做好隐私侵权保障。这是李咏从生病直至去世,就诊信息一直被保护得很好的重要原因。

反观国内,保护患者隐私亦有明确法律规定,但一些公众人物就诊信息或影像资料仍然屡遭曝光,普通患者信息泄露事件也不在少数。究其原因,或许有很多,但都直接暴露出医疗行业在患者隐私保护方面的漏洞和短板。一方面,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保护意识不强,有些虽是无心之举却可能触犯刑法;另一方面,管理不完善让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机可乘。比如,在有些医院,患者病历到处乱放,甚至可以被随意翻看;有的医院信息系统没有严谨的加密措施,致使患者隐私信息可以被轻易拿到。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渗透,患者信息的获取渠道更多、更广,这对患者信息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能够接触患者信息的相关方,尤其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知法守法,提高患者信息保护意识,并制定严格保密制度,通过软硬件双重发力,避免患者信息“从指缝中流过”。同时,还要加大法律惩处力度,让能够接触到患者信息的各方,始终心存敬畏,恪守为患者保密的职责和义务。

(责编:李轶群、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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