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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医疗纠纷和涉医违法犯罪案件连续5年“双下降”

2018年09月07日13:53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人民网北京9月7日电 (董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在卫健委今日举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称简《条例》)相关情况发布会上表示,十八大以来,在全国诊疗服务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医疗纠纷数量和涉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实现连续5年“双下降”的良好势头,医疗执业环境和患者就诊秩序得到持续有效改善。

郭燕红指出,目前,我国医疗纠纷发生率低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医疗纠纷和涉医违法犯罪持续下降。2013年以来,全国医疗纠纷总量累计下降20.1%;涉医案件累计下降41.1%。2018年1-8月份仍保持持续下降的趋势。2017年全国门诊人次81.8亿,住院人次2.4亿,同诊疗服务量相比,医疗纠纷发生率较低。二是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已经形成。超过85%的二级以上医院设立投诉专门管理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为主要渠道,每年超过60%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调解成功率达到85%以上。三是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基本确立。全国有11万余家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北京、江苏等20余个省份建立调保衔接工作模式,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了有力保障。

《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平衡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关口前移,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畅通医患沟通渠道,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倡导以柔性方式化解医疗纠纷,促进医患和谐。同时,明确规定了县级人民政府的领导责任,明确卫生、司法、公安、财政、民政、保险等有关部门的职责。

此外,《条例》规定的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诉讼等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和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是对近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并上升为制度,是解决医疗纠纷的系统性方案,为患者提供了更多渠道,最大程度的为医患双方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便利。其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具有快捷便利、不收取费用、公信力较高以及专业性较强等优势,已成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主渠道。

近年来,卫健委大力推进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相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模式,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一是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处理机制。要求医疗机构要公布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程序和联系方式,为患者提供便利。二是深入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达到6400余个,基本实现县级区域全覆盖。指导各地做好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确保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三是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涵盖医疗责任、医疗意外以及无过错补偿等风险分担和全覆盖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最后,郭艳红表示,为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卫健委坚持对涉医违法犯罪“零容忍”,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责编:许晓华、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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