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行业需依规发展
编辑同志:
近年来,月子护理机构从无到有、由小变大,出现井喷式发展。有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9年,仅长春市月子中心市场增长率保守估计在20%左右。与此同时,月子中心也浮现出诸多问题。
2017年9月,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的国家标准。但该标准为推荐性执行标准,是“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而非强制执行。
目前,因为没有有效的监管方式和主体,月子中心市场混乱的问题依旧严峻。月子中心的注册登记是按照商业机构的性质管理,只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后即可营业,既不需要相关卫生资质,也不需要相关资格证书。
月子中心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也存在不完善之处,除了民营医疗机构开设的月子中心里有专业的护理人员外,其他类型的护理人员多为非专业的,以月嫂和保姆居多,缺乏专业医学护理知识,而且人员流动性也非常大,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无法保障。
同时,许多月子中心的医生以外聘为主,没有时间保障,无法定点行医,更无法在产妇和孩子发生状况时进行及时诊治。
随着《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国家标准的出台,以往由于缺乏行业准入规则而出现的行业乱象将受到严格规范。但是,月子中心行业仍需加强规范,才能健康发展。
首先,地方政府应抓紧出台月子中心的管理细则,并且明确专门机构作为行业监管主体,避免无法可依和多头管理。同时,加强人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在人员专业技能、职业资格等方面加强监管和培训。
其次,支持妇幼保健部门引进民间资本,开办月子中心,形成资本和资源的优势对接。目前,有些地方的妇幼保健院已经尝试自办月子服务中心,依托充足专业的资源,形成“妇产医生+儿科医生+育儿师+营养师”的人员组合,可资各地借鉴。
吉林省长春市政协委员 于长海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08日 2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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