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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联合出击 严打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将纳入2017年对省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2017年07月13日16:18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人民网北京7月13日电 (记者赵敬菡)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方案明确了五大类治理内容: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以及第三方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地监管部门要按照区域为主、层级为辅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

2017年12月31日前,各地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完成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直至整改到位。各省级食品安全办需汇总整理本地区整治工作情况,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根据投诉举报和抽检等情况,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将联合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组织对重点地区检查。对发现市场混乱、治理措施不力的相关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和曝光。

方案明确提出,对于发现的食品和保健食品违规营销、非法宣传、非法添加、非法生产等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治理食品、保健食品违规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诈、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成效,将纳入2017年对省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责编:许心怡、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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