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首提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的消费公益诉讼 深圳中院已受理
让病死猪流入餐桌 20人面临千万索赔
食品安全无小事,罔顾人们食品安全者,将面临最严重的制裁。昨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广东省消委会采纳深圳市检察院建议,针对20名被告人违法生产销售病死猪、喷洒有毒有害液体进行猪肉保鲜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赔偿金1006.2万元,并要求被告人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该案是消协组织首次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的消费公益诉讼。
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屠宰场放任病猪死猪
流入深圳东莞等地市场
据检方透露,从2015年3月起,李某文等人在经营、管理惠州市惠阳区沙田屠宰场期间,故意放宽检疫标准,放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病猪、死猪进入沙田屠宰场屠宰,并将检疫合格证发放给前往屠宰生猪的客户,致使上述问题猪肉最终流入深圳龙岗平湖地区、东莞等地市场销售。
2015年8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与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当场抓获李某文等人,缴获一批生猪、白条猪,经抽取样品委托鉴定,检出磺胺类、四环素类药物残留(超标)、猪繁殖和呼吸综合征病毒核酸、伪狂犬病毒核酸、猪圆环病毒核酸、莱克多巴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往死猪肉上喷甲醛保鲜
肉贩公交站台附近销售
另外,周某光等人在明知猪肉进货渠道不正规、手续不全,为贪图便宜,自2015年7月起,多次在龙岗平湖市场内的多家猪肉档口低价购买猪肉,并在猪肉上喷洒甲醛溶液后拉回东莞销售。柯某超等人多次将屠宰后的猪肉浸泡在甲醛溶液中,运回龙岗区平湖街道出售,期间还对猪肉喷洒甲醛保鲜。柯某勇等人多次从地下屠宰场购买手续不全的猪肉并喷洒甲醛保鲜后,在平湖街道守珍街地税局门前公交站台处出售。
2016年5月,龙岗区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对该案被告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已到二审阶段。相关渎职犯罪也已被查办。
深圳市检察院建议
省消委会提起民事诉讼
检方认为,李某文等人的行为,足以使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并可能造成消费者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已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应当依法督促或建议法律规定的机关或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而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需由省级以上的消费者协会提起诉讼。因此,深圳市检察院已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发出检察建议后,深圳市检察院全力协助省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案件沟通、协调、调查等工作,促使该案顺利提起诉讼。同时,该案是消协组织首次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的消费公益诉讼。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记者王纳 通讯员孟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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