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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于文明:国家战略迫切需要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

2017年03月13日15:48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资料图片,人民画报郭莎莎摄)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 中医药传统知识是基于中华各民族传统的、世代相传并持续发展、具有现实或潜在防治疾病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医药知识,同时包括了由该领域中智力活动所产生的革新和创造。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认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需要采取法律、行政、技术等措施和手段,目前,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建议抓紧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推动完善中医药传统知识制度建设,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依法为保护条例定位。以《中医药法》为基础,制定保护条例,作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的核心,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实施法律保护以制止对中医药的不当占有和滥用,为实现对传统知识的尊重、保存、承认价值与惠益分享提供保障。

二是依法构建保护条例的框架内容。建议保护条例就以下几个重点内容做出规定:中医药传统知识的权利主体认定、中医药传统知识权利客体、持有人权利的规定、披露来源的规定、知情同意权的规定、惠益分享的规定、确保传承延续的规定。

三是保护条例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衔接。拟制定的保护条例作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的专门行政法规,与现行的各知识产权单行法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衔接,形成与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及其他保护措施互为补充、协调配合的综合法律保护体系,构成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 

(责编:许心怡、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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