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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启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 在养老机构出意外最高赔25万

2017年03月03日08:26 来源:广州日报

  住养老人因各类原因发生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会给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伤害,给养老机构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为此,广东省启动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昨天下午,广东省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签约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首批两家养老机构——广州天鹿湖老年人护理中心和孝慈轩养老院现场签约购买养老机构责任险。

  截至目前,广东省共有养老机构2966个,拥有养老床位38.6万张,入住老年人约20.5万人。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表示,实施责任保险可为养老机构提供风险分担机制,减轻养老机构的压力和风险。同时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建立“应急及事故防控中心”,对养老机构形成第三方监管机制,促进养老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保障人群不仅包括住养老人,还包括第三者及从业人员(可选),保障责任包括护理风险、设施缺陷风险、紧急救援费用、法律费用等。”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处聂元松处长表示,责任险保障内容最全,保险缴费与赔付的性价比最高,目前基础保费为每床位每年110元,最高可赔付25万元,在全国同类养老机构责任险中保险性价比最高。

  此外,养老机构责任险采取“先赔偿、后追责”,迅速理赔,然后追责。同时建立了“事故赔偿处理中心”。

  据介绍,广东省所有的养老机构,无论公办、民办,无论规模大小均可自愿参与投保。其中,公办养老机构购买责任保险的费用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民办养老机构根据自愿原则自主购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政府会通过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运营补贴、星级评定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其投保责任保险。

  保费还和养老机构的许可经营情况、星级评定、上年赔付率挂钩,实行动态调整。不过,社区日托养老机构没有纳入此次责任险的范围。

  省民政厅还表示,省财政今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将下达2.71亿元,本月省财政又追加了8300多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养老机构责任险保险范围

  一般责任:养老机构管理区域或责任范围内,因养老机构过失导致意外事故,导致服务对象遭受人身损害、伤残的,由保险公司赔付相应费用;导致死亡的,由保险公司赔付身故保险金和丧葬费。

  其他责任:养老机构发生火灾、燃气或化学物品爆炸、食物中毒、电梯事故,公共卫生设备以及其他设施设备缺陷等原因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扩展责任,即第三者责任险:规定在养老机构管理范围内,因养老机构(包括工作人员)的疏忽、过失或护理不当导致第三者,包括老人家属、访客、进入机构办事人员等的人身损害,依法应当由养老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法律费用:养老机构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该由养老机构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粤民宣)

(责编:许心怡、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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