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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公益救助如何有效进行

彭颖

2017年02月22日09:51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网络时代公益救助如何有效进行)

  南方日报讯 (记者/彭颖)近日,微博出现了一场关于救助被性侵女孩的论战,关注女性权益的公益组织新媒体女性在介入一桩网友求助的性侵案后,受到微博网友质疑,此事反映出网络时代一些性侵受害者开始通过微博、微信渠道求助,关于网络公益救助,需要更多的讨论和行业共识。日前,在由中山大学公益政策与法研究中心、广州公益慈善书院、女童保护联合主办的“网络时代公益救助如何专业和有效”研讨会上,妇联和民政部门代表介绍了各自的救助流程,民间组织代表也通过介绍各自的救助经验,表达对政府进一步加强互信合作、建立行之有效的多部门多机构联动救助指南的期待。

  政府部门加强联动

  研讨会上,广东省妇联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梅影首先介绍了妇联体系的救助流程:经过严格培训的省妇联维权部工作人员接到投诉或求助后,首先会分析事件的属地,随后指导或联合当地妇联介入。当地妇联则根据案件应该转介到哪个部门开始行动,例如,性侵属于刑事案件,那么工作人员就会立刻报案,同时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报案后,妇联会敦促公安机关尽快侦办案件。如果当事人需要庇护,妇联会将当事人转介给民政部门,同时联系社工机构对当事人进行陪伴和必要的心理辅导。

  那么民政部门接收到庇护转介后又如何运作呢?据广州市民政局慈善救灾处李鑫介绍,广州市有多处庇护所和救助站,可以收留需要庇护的当事人。李鑫表示,民政部门接到求助后的介入流程与妇联基本一致,都是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转介公安部门——如果是未成年人案件,公安部门会寻找监护人——找到监护人后把孩子接出庇护所——民政部门的介入程序结束。

  然而,看上去十分完善的救助机制却因为政府各部门之间缺少联动而常常导致一个部门不知道另一个部门有救助资源的情况发生。吴梅影强调,要成功救助,不可能单打独斗,需要各个部门的资源联动。

  民间组织需要政府支持

  近来网络上兴起了“民间救助”与“官方救助”的讨论,事实上,救助的实现离不开民间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广东省绿芽乡村妇女发展基金会理事长蔡文方说:“我们一直是跟妇联、教育部门合作培训乡村教师。每当我们去到当地的学校,都会发现有未成年人遭性侵的个案,但我们发现真的没有办法帮到他们,因为整个县里公益组织很少,而很多社工根本没有能力应对报警立案后的处理。在救助上,民间组织在县、市里是特别需要有官方背景的组织例如妇联和团委的协助与合作。我们不怕做事情,我们愿意去做事情,但是我们很需要政府的支持。”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让现有救助机制更好地运转起来,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亟需一份未成年人案件救助的操作指南。有了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民间公益组织之间的联动操作指南,才能够让各部门各组织建立起信任,才能够让未成年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媒体救助是一种重要方式

  即便有了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的监测,针对未成年人性侵的防范依然是远远不够的。很多情况下,一宗未成年人案件往往先由媒体发现,而媒体的持续报道也起到了敦促案件得到公正解决的作用。广州天祥关爱服务中心负责人杨斌表示,网络是把双刃剑,传播带来的隐私泄露等问题需要考虑周全,但她十分肯定媒体的作用:“我的很多案子都希望能够在网络上传播,借助其推动案子可以得到公正解决。”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广州公益慈善书院执行院长周如南指出,媒体救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方式,但没有专业操守的媒体介入也可能扩大裂痕。如何让更多沉默的伤害浮出水面,是互联网时代的公益救助需要思考的重要议题。“互联网可以让救助的共享变成可能,例如做一个NGO地图的手机应用”。

(责编:陈烨菲、许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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