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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监管空白亟待填补

廖海金

2017年02月14日08:40 来源:中国医药报

许多人养狗作宠物甚至当“朋友”,但毋庸讳言,冬季到来,也有一些市民有吃狗肉的习惯。他们是否了解狗肉是从哪里来的?所食用的这些狗肉又是否安全呢?这就给食品监管部门提出了如何监管的问题。近日,有市民举报称,在岳阳华容县有不少低价狗肉在出售,这些狗肉据称都来自一个神秘的冷库,冷库里有大量冰冻狗肉,很多狗肉上存在一些诡异的黑斑。为了搞清楚这些狗肉的来源,岳阳华容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经视大调查展开了追查。

追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这些问题狗肉来自神秘冷库,存放多时,腐败气味让人作呕;经检测,均含有剧毒物质——氯化琥珀胆碱;仅湘潭就查获8吨“毒狗肉”……倘若这些有毒狗肉全部流入市场、餐桌,其危害可想而知。

从报道的情况来看,“毒狗肉案”至少暴露出三大监管空白:狗肉等特殊肉类制品的监管在当前是空白;对氰化物等危险化学物品监管存有空白;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存有空白。“三大空白”戳中了当前狗肉监管漏洞。在狗肉监管存在诸多空白的情况下,国内每年消费的狗肉都没有安全保障,部分狗肉很有可能就是毒狗肉。倘若这些监管漏洞不及时彻底地堵上,显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狗肉的安全问题。

近年来,有关毒狗肉事件可谓此消彼长。前不久,浙江平阳县法院审结了一起用氰化物去毒杀土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无不让人们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威胁。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猪肉、牛肉、鸡肉、鸭肉等大众化、主流化的禽畜肉类制品,目前都有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检测手段,但是对于狗肉、猫肉、鸟肉等特殊肉类制品的监管,却仍旧处于空白状态,既无监管体系,也无监管手段。显然,这样的漏洞应该尽快填补。

从对氰化物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监管来看,剧毒化学品地下流转,销售渠道隐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特殊化学品的买卖、运输均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由于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涉及面广,牵涉的职能部门多,呈现出多部门齐抓共管,但实际上处于大家都管却又无人负责的尴尬局面。

就餐饮行业的监管来说,不缺法规缺执行。我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也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毒狗肉还能流向餐馆,说明相关地方部门监管不主动、抽检范围太小,尤其是对城乡接合部等监管薄弱环节重视不够。这种监管空白也是由于不积极作为造成的,相关监管人员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问题已经呈现,漏洞亟待填补。一方面,应该借鉴猪肉、牛肉等肉制品的监管经验,完善动物防疫、检疫、屠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给完善执法打好基础;统一执法标准,形成办理食品安全类案件打击合力,同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办案机制,防止以罚代刑。

另一方面,优化组织体系,筑牢剧毒化学品流通管制藩篱。有关部门应从销售与运输环节,加强对氰化物等有毒化学物品的监管,阻断不法分子轻易得到这些化学药品的途径;建立危化品动态监管机制,工商等部门除日常监管之外,还要实地巡查、突击检查,实时关注危化物品的使用、销售情况,严肃查处非法买卖、运输、使用危化品行为。

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大对餐饮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将突击检查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增加对餐饮企业抽检、巡查次数,一经发现违规经营,要依法处罚,绝不姑息。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基层组织群防群治作用,充分利用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各类食品造假及食品安全隐患,引起消费者重视,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食品造假和食品安全隐患等食品安全问题,提醒更多的餐饮经营者守法经营;继续保持对制售有毒有害肉制品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公众食品安全。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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