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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建立食品药品失信惩戒机制

2017年02月09日08:24 来源:中国医药报

  近日,襄阳市信用信息平台公布食品药品失信名单信息,刘学武等15人因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被食药监管、金融、经信等有关部门联合惩戒。这是该市第一次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失信者纳入信用惩戒,惩戒信息公开后在当地引起关注。

  为深入推进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襄阳市信用办、食安办联合印发通知,食药监管、财政、金融、经信等15个部门联手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惩戒的对象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该生产经营者为企业的,联合惩戒对象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该生产经营者为其他经济组织的,联合惩戒对象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该生产经营者为自然人的,联合惩戒对象为本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单独采取提升失信者风险管理等级,每半年对其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出厂检验、企业自查等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以及邀请第三方定期开展评价等措施对失信者进行惩戒。

  失信人员惩戒信息录入征信系统后,失信者在行政审批、信贷融资、征用土地、网站开办等15个方面提出申请时,相关系统将生成限制信息。

  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失信者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向参与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严重失信者名单信息,相关部门将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情况向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本地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李楠 喇超美)

(责编:聂丛笑、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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