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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南病北治”理念融入中医药服务

2017年01月25日14:43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到2020年,黑龙江省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的目标,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目标人口的65%,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类(助理)医师达到0.4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50%的县级妇幼保健院要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全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规划》明确,着力提升基层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着力建设培育50个特色突出、诊疗水平较高、临床疗效显著、管理水平和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优势重点专科,在90%以上乡镇卫生院、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优势作用。到2020年,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立治未病中心,二级中医医院设立完善的治未病科。加强中医药康复机构建设。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等服务。

  《规划》要求,积极推进“南病北治,北药南用”。将“南病北治,北药南用”理念融入中医药旅游和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黑龙江省独特的气候、火山矿泉、温泉、湿地、森林等资源的养生保健作用,对南方群众因气候、饮食、生活习惯等引起的疾病提供适宜的健康服务。

  《规划》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中医药事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中医药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和文件。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建立起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充实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中医药管理能力水平。

  《规划》强调,要健全政府主导的中医药投入机制。黑龙江省级财政在安排涉及中医药领域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边远地区等予以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中医药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领域综合监督网络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信息化水平。

  建立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普及平台,制作形式多样的精品节目、科普作品,全方位普及中医药知识。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中医药事业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中医药领域法律法规和中医药知识。提升新闻舆论引导能力,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全社会关注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记者冯 凯)

(责编:权娟、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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