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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尸要价”还要上演多少季

2017年01月12日08:28 来源:健康报网

2016年12月18日,广东省梁女士的弟弟因故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去世,由保亭县人民医院帮忙联系太平间停放尸体。12月29日,梁女士前往殡仪馆准备弟弟的火化事宜,殡仪馆负责人拿出一张纸,“负责人说那是费用单,总共停了13天,总费用3.4万元,平均每天2600多元”。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价还价,殡仪馆同意将费用从3.4万元降至1.9万元。(1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事件经当地媒体曝光后,殡仪馆表示,1.9万元费用包含收尸、运送、整容、出殡、遗体冷冻等一条龙服务,不存在乱收费行为,甚至还说是参照海南省三亚市的殡仪馆收费标准来执行的。真的不存在乱收费行为吗?若果真如此,一开始要价3.4万元,又该作何解释?这起事件,不过又是一出“挟尸要价”的戏码罢了,为太平间和殡仪馆的敛财之狠与暴利之高,增添了新例证。

“挟尸要价”上演的根源是什么?从报道可知,早在2012年6月,保亭县人民医院已将所属太平间委托给一家殡葬服务公司管理。所谓的委托,其实就是一种发包与承包关系,经营者很可能会无视公立医院太平间的公益性质,甚至让太平间变成“敛财间”。

近年来,有识之士不断呼吁,公立医院太平间是公益医疗服务的延伸,不容许有人借此非法牟利。从民政部到地方的殡葬管理办法,也严禁医院外包太平间。此次事件的初步处理结果是:医院解除租赁合同,将太平间收回管理;由医院太平间化身而成的保亭殡仪馆交由民政部门管理。

而相关部门还应思考,医院为何要违规将太平间外包?曾有医院诉苦,太平间基本是公益服务,不能为院方带来收入,反会消耗院方大量财力、人力;而外包不仅让医院减轻负担,反可每年收取一笔承包费。所以,在完善相关法规,严禁公立医院将太平间外包之时,还应保证财政对太平间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以此促使公立医院更好地承担起太平间的运营管理责任。(何勇海)

(责编:盛月、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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