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健康·生活

“两票制”改革先改发票

韩璐 刘志勇

2017年01月10日08:21 来源:健康报网

实行“两票制”以后,医院取得的发票如何验证真伪?在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举行的2017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表示,“两票制”改革是从发票入手的,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药品购销票据管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巡视员张卫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等进行查验。以医院购进药品发票为例,可对发票的开票日期、购销双方信息、药品名称、药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进行全面查验。

根据8部门当日印发的“两票制”实施意见,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要填写齐全。所销售药品还应附随货同行单,发票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药品流通企业购进药品,应主动向药品生产企业索要发票。到货验收时,应验明发票、供货方随货同行单,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货、账相符。

梁万年强调,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一致方可入库、使用,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应要求流通企业出具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两张发票的药品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须互相印证,且作为支付药品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首席记者韩璐 记者刘志勇)

(责编:盛月、权娟)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