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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市:闫文军

2017年01月09日10:45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闫文军,男,汉,本科,1964 年11 月。

工作单位:伊宁市弘德医院,从事医生工作33年。

个人简介及所获得荣誉等主要事迹:

获得荣誉:

1、1992—1993两次年被伊宁市工商管理局评为“先进个体劳动者”;

2、1994--1999年五次被伊宁市工商管理局、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评为“先进个人”;

3、2000年被评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风义务监督员;

4、2003年被伊宁市艾兰巴格街道办事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5、2003年被中共伊宁市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6、2003年年度被伊宁市人民政府评为“30强”私营企业称号;

7、2003年弘德医院荣获伊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二等奖;

8、2004年被评为“伊宁市个体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

9、2004年被中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评为“自治州优秀共产党员”;

10、2005年被伊宁市政协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1、2005年被中共伊宁市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2、2006年被中共伊宁市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3、2006年被中共伊宁市委员会聘为“市级机关效能建设义务监督员”;

14、2007年被中共伊宁市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5、2007年被伊宁市委组织部评为“抓党建工作的好书记”;

16、2007年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学会聘为“自治州医学会第四届会员代表任理事”;

17、2008年被伊宁市总工会评为“双爱双评”优秀职工之友;

18、2009年被伊宁市政协评为“优秀政协委员”;

19、2009年弘德医院被伊宁市消费者协会评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

20、2010年被伊宁市工商管理局聘为“伊宁市工商局行风评议员”;

21、2010—2011年弘德医院被伊宁市消费者协会评为“消费维权诚信单位”;

22、2011年被中共伊宁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23、2011年弘德医院被伊犁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伊犁州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质量信用等级(A)级单位”;

24、2011年闫文军委员被伊宁市天山杯竞赛领导小组评为“天山杯竞赛活动义务监督员”;

25、2012年被伊宁市政协委员评为“优秀政协委员”;

26、2012年被伊宁市卫生局评为“优秀民营医务工作者”;

27、2012年弘德医院被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州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信用等级(AA)级单位;

28、2012年被伊宁市政协委员会评为“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委员会特邀撰稿员”;

29、2013年被伊宁市卫生局评为“优秀民营医务工作者”;

30、2013年被国家统计局伊犁调查队服务业调查评为“先进单位”;

31、2014年被伊宁市政协委员会评为“优秀政协委员”;

32、2014年被伊宁市工商联(商会)评为“优秀会员”;

33、2014年被伊宁市广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聘为“义务监督员”;

34、2015年被中共伊宁市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35、2015年被伊宁市政协委员会评为“优秀政协委员”;

36、2015年12月被评为“伊宁市绩效办市级效能监督员”。

个人简介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医疗卫生界,提起闫文军的名字,所有人都会为他强烈的事业心和对工作高度的责任感所折服,也都会为他对病人无限关怀、无私奉献的品行而赞叹。他待患者如亲人、用医者仁心、用平凡的事迹,绘制了一条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炫目彩虹。说起他的名字,身边的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等民族患者都会竖起大拇指,称赞他是最贴心、最无私的好医生。    

闫文军是伊宁市弘德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创始人。他从事医疗工作33年,曾先后在解放军36842部队医院、36849部队卫生队、解放军11医院工作过。1988年他离开部队来到地方,利用在部队学到的医疗技能自谋生路,1990年10月,他在伊宁市成功申办闫文军中西医诊所,从此挂牌为居民服务,开始了艰难的创业之路。

1999年,立志要为边疆人民谋福利的闫文军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创办了自己的私立医院,并将医院命名为“弘德医院”,就是要弘扬医者仁心,让身边的各族患者花最少的钱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以此树立私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创院伊始,他就对医院的发展方向和服务宗旨进行了正确定位,短短几年间,弘德医院就发展成为集内科、外科、妇科、骨伤科、急诊科、康复理疗科、中西医结合科等科室为一体的综合性民营医院,并成了边城伊宁民营医院中的一面旗帜。

闫文军在弘德医院创建之初就着眼社区、普通居民和常见病的治疗和护理,积极开展特色治疗项目,自1999年以来,医院先后引进多台国内先进仪器,为各族患者提供快捷有效的治疗方案,深受患者好评,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在闫文军的带领下,伊宁市弘德医院以精益求精的医疗技术、合理的收费、认真周到的服务赢得各族患者的好评,连续多年被伊犁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用A级单位”。他坚持“树正气、立新风,以患者为本、以百姓为本”的理念,对待患者特别是下岗职工和弱势群体,无论贫富贵贱,无论哪个民族都给予无私的帮助,并由此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家住伊宁市英阿亚提街二巷的维吾尔族居民麦热木尼沙的丈夫吾甫尔,1990年因严重的腹水卧床不起。后来她带着丈夫慕名找到闫文军,此后的20多年里,闫文军就成了麦热木尼沙一家十几口人的“保健医生”,不但吾甫尔的生命被延长了难以想象的16年,她家老少只要生病全都在弘德医院就诊,并不同程度的得到医疗费用相应减免。如今,年过六旬的麦热木尼沙患有增生性膝关节炎、冠心病等病症行动不便,闫文军就经常上门为她治病,并用维语和她交流,老人说:“闫文军就像自己的儿子一样好。”

弘德医院所在的胜利路和英阿亚提路片区是伊宁市老城区,居民有近10万人,其中70%是少数民族。医院服务的对象大多数是街道居民、少数民族群众和下岗职工、外地民工。闫文军的弘德医院以“弘扬医德”为宗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除服务周到认真、定价合理,还经常对困难群众实行减免。多年来,弘德医院每年为各族患者(多数为下岗职工与特困户)减免医疗费达3万余元。这对一个依靠贷款起家的小医院来说,已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2003年7月,四川籍退伍军人刘一剑来伊打工,因患病无钱医治,经常高热达39℃以上,最高可达41℃,神志不清,语无伦次,胡言乱语,生命垂危。媒体报道后,阎文军院长亲率医疗救护小组多次到患者家中进行紧急救治,并定期接刘一剑来医院拍片化验复查。经过三个多月的精心护理及治疗,刘一剑的病情得到控制,生活可以自理。他决定回老家四川,但身体还是不较弱,闫文军亲自开着救护车,将刘一剑送到汽车站。为了救助刘一剑,弘德医院仅医药投入就达7000多元。刘一剑也是一个感恩的人,数年后的2014年12月27日,他用自己赚到的钱专门制作了一面书写着“救命之恩,永世不忘”的锦旗,托人送到闫文军手中,感谢他的的救命之恩。

虽然自己办的是小医院,但闫文军总是想有大作为。他将弘德医院积极融入社区和社会服务系统,开展多项社会服务:2003年在伊宁市第一个开通了8008939120免费医疗服务咨询电话及168880522健康咨询热线电话,院长闫文军和全体党员负责值班,轮流接听患者的电话,解答患者的疑难问题,平均每天接电话10余次。据统计,截止2016年12月,共接听电话230000余人次;弘德医院还成立了以闫文军为队长的志愿者医疗救助队,投入10万多元购置了一部医疗服务专用车,经常深入企业、社区、乡村为下岗职工和社区特困居民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赢得了企业单位、社区居民和乡村群众的一致好评。 

2005年12月6日,阎文军从报纸上得知回族男孩胡赛义因烫伤无钱治病的消息,当即表示愿意免费收住治疗。在他的带动下,当天全院职工就为胡赛义捐款1000余元。多年来,闫文军只要听说有受灾的地方,他总是带领员工积极捐款捐物。汶川大地震后,在他的带领下,全院党员每人缴纳特殊党费500元,职工为灾区集体捐款2000多元;2005年冬,伊宁市各乡镇医院因过冬没煤,供不了暖气,他主动捐款2000元;2012冬天,他捐出现金5000元帮助克拜克于孜乡医院渡过难关……医者仁心,大爱无疆。从2005年至今,闫文军和他的弘德医院积极参与伊宁市各项爱心捐助活动,共计捐款150000余元。

多年来,闫文军和他的弘德医院用无私的奉献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也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连续多年,弘德医院被伊宁市政府评为伊宁市“30强民营企业”、伊宁市工商联授予“她”先进集体称号。2006年7月,被中共伊宁市委授予2005年度先进基层党支部称号。2009年,被伊宁市评为“诚信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11年获得“新疆星级民营医院”证书,2015年获得“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AA级”称号。闫文军本人也是伊宁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十六届政协委员,伊宁市个体医疗机构行业协会会长,伊宁市私营个体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2003年至今,阎文军先后多次荣获伊犁州、伊宁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的好书记”、“政协伊宁市优秀政协委员”称号。

(责编:韩雅菘、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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