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首页

非基本医疗领域也须政府有所为

2016年09月18日08:15    来源:健康报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非基本医疗领域也须政府有所为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钟东波

    对于习总书记提出的“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要有所为,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要有活力”,可以从三个层面去理解把握。

  第一,无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还是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都要有所为,市场都应有活力。总书记的这两句话采用了互文的修辞方法,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把握,而不能认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不需要市场活力,在非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不需要政府作为。

  第二,必须认识到,在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和非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政府有所为和市场有活力的内容、程度与方式是有区别的。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作为有制度安排、规划调控、筹资付费、组织提供、治理监督等,内容与方式比较丰富多样,作为力度也比较大;同时可以通过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下放管理自主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医生开办私人诊所等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市场活力,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作为有制度安排、规划调控、准入监管等,政府作为力度比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要小,一般不涉及筹资付费、组织提供等方式,而市场化的筹资、提供方式发挥了主要作用,也就是说市场活力更为突出。

  第三,无论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还是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作为都是基本前提。这一点对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比较好理解,对于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可能有些人会不太理解。具体来讲,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在筹资付费、组织提供方面一般不应介入,但是这些服务也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因此必须加强机构与人员的资格准入,以及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安全、质量的监管,以确保公众的健康权益。释放市场活力,必须在这个前提下进行,才符合公众利益。从国内外发展趋势看,对于一般的经济性监管,放松管制是方向,而在涉及生命健康领域的领域,政府的监管是越来越严格的,决不允许没有行医资格的庸医、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损害公众健康,也绝不允许合法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违法违规损害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经济利益。

  习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的讲话中强调,要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绝对不能走市场化、商业化的道路。(首席记者韩 璐整理)

分享到:
(责编:许晓华、权娟)

行业信息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