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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出台实施意见 鼓励社会办医

2016年09月14日09:53    来源: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手机看新闻

据衡水晚报报道,日前,衡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多项措施鼓励社会办医。

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

《意见》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将住院期间因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资源共享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出具的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应予以认可,及时结算和划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

纳入急救网络和卫生扶贫工程

《意见》明确,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急救网络和卫生扶贫工程项目,执行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并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获得政府财政补偿。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学科、人才培养等方面享受同等补助政策,市财政对困难的县市区给予适当补助。

可享受一系列免税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社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其他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医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社会资本可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要在确保每个县域内办好一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一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动包括国有企业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要支持社会信誉好、具有较强管理服务能力的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创造宽松环境鼓励医师多点执业

《意见》要求,多点执业医师由聘用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待遇,其所得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和执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以多点执业为由,影响和限制医务人员的学术地位、职称晋升、职业技能鉴定、参加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鼓励和规范医师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间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资源紧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取消第一执业地点同意的书面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书要求,简化医师多点执业办理程序。

另外,《意见》还就社会办医保障用地需求、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限制、优化资源配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张建余 闫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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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许晓华、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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