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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移动的AED惠及更多人

2025年02月11日08:41 来源:北京青年报

2月8日,有人发帖称自己车窗被砸,车内AED被拿走,但车内急救包中的现金以及贵重物品等都完好无损。车主叶先生表示,这种紧急情况下,他不会追究对方任何责任。而且,自己已和对方通过电话。他和对方同住一个小区,对方是由于父亲突发心梗、急需救助,且在打电话无人回应的情况下才破窗而入的。

被誉为“救命神器”的AED,全称叫自动体外除颤仪,是一种便携式、易于操作的心脏急救设备。如今,在全国各地的机场、车站、学校、体育馆、公园、社区等公共场所,AED的普及率越来越高。但像叶先生将AED放在自家车里,在车后窗贴有AED标识提醒他人可获取救人,目前还不多见。

一般情况下,砸车窗行为涉嫌盗窃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砸车窗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上述案例中,车主叶先生不仅表示“挺欣慰”,因为AED第一次真正派上用场,发挥到它的最大价值和作用了,而且还表示不会追究对方任何责任。这种表态既缘于车内其他贵重物品完好无损,也缘于车窗AED标识中明确提示“紧急情况可破窗使用”。

也就是说,这种砸车窗救人行为得到车主的提前授权。虽然车主留有获取电话,但由于其睡觉时手机静音,没有接到求救者电话,后者就砸窗获取AED救人了。换言之,这种车主授权他人砸车窗获取AED救人是一种“爱心契约”,车主以大爱精神提供AED供他人抢救生命,并且允许砸车窗获取,事后不追责是其履行“爱心契约”的具体表现。

我们要向叶先生这样的车主表达敬意。因为其车内载有AED,驾车所到之处就为自己或他人抢救宝贵生命提供了便利;因为其明确授权“紧急情况可破窗使用”,可打消他人砸窗获取AED救人之忧。事后又明确表示不追责,展现契约意识,值得肯定。

当然,作为砸车窗者也要积极配合这种契约精神。其一,首先应该拨打车主电话,争取远程打开车门获取AED,避免破坏性获取,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其二,保护好车主车内所有财产安全,防止其他财物因此丢失。其三,事后积极配合车主弥补相关损失,包括修理车窗玻璃等。砸车窗者要有主动履行“爱心契约”的意识,这种爱心精神才能延续下去。

坦率地说,目前这种“爱心契约”还不完善,不排除为后续争议埋下隐患。所以,车主方有必要完善车窗AED标识中的提示信息,包括提醒砸车窗者保护车内财物,以及事后履行赔偿义务等。这样做不仅能提醒砸车窗者注意自身义务,也能减少或者避免事后发生纠纷,还能将砸车窗获取AED救人的损失和风险降到最低,争取多赢局面。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抢救生命自然高于砸坏车窗。正是因为像叶先生这样的车主认识到这一点,才在自家车里提供AED,并表示不会追责,但这样的民间善举还需要规则呵护,围绕这种“爱心契约”完善规则,消除爱心车主各种担忧,我们身边将会有更多类似的暖闻。(丰收)

(责编:孙红丽、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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