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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山东两地提高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男30年女25年

人民网记者 乔业琼

2022年07月12日09:15 来源:人民网

近期,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暂行办法》提出, 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未达前款规定的市,从2022年开始,在本市2021年缴费年限政策的基础上,逐年调整本市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此外,2021年底,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全省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参保职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医保发〔2021〕43号)规定执行,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未达规定年限的统筹地区,2025年底前过渡到位。

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如果到退休年龄不满最低缴费年限该怎么办?从各地政策来看,到退休年龄缴费不满最低年限,是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其中,广东明确,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选择按月缴费的人员,以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下同)为缴费基数,按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按月缴费的人员,其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缴满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按月缴费期间,可申请一次性缴费。

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人员,以办理一次性缴费时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缴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一次性缴费的人员,缴费达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对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山东明确了两种解决办法:一是可按规定一次性缴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二是可继续按月正常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期间按在职人员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责编:乔业琼、吕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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