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等“非必要不封控”应成为规矩
近日有上海市民反映,因疫情防控,一些医疗机构急诊等部门接诊新冠阳性感染者后不同程度暂停服务,给正常就医造成不便。上海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在3月26日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对急诊、发热门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孕妇分娩室等,要做到“非必要不封控”。
上海最近遭遇新一轮新冠疫情,防疫无疑是当前上海最紧迫的一项任务,同时上海也高度重视医疗服务保障。无论是否疫情期间,急危重症患者都有就医需求,一旦涉疫医院暂停急诊等科室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将会求医无门,轻则遭受病痛折磨,重则面临生命危险。这种情况下,上海提出精准划定医疗机构封控范围,要求急诊等科室“非必要不封控”很必要。
今年1月,西安暴发疫情期间,西安高新医院发生了孕产妇流产事件,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发生“拒诊心绞痛患者”问题,这两家医院被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多人被免职、停职。原因是,未落实首诊负责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等制度,导致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
就在3月23日,上海东方医院一名护士哮喘发病后,家属送其就诊,东方医院南院急诊部因疫情防控需要停诊,患者被送到另一家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这一事件再次暴露出,某些医院重防疫而未重视急危重症抢救制度。按说,医院应统筹兼顾防疫与急救等工作。
此次,上海卫健部门要求,医院的急诊、发热门诊、透析室、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孕妇分娩室等科室“非必要不封控”,目的就在于医院防疫工作与急救等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前者关乎疫情防控大局,不可松懈;后者关乎患者生命健康权,也不容忽视。
涉疫医院该如何统筹兼顾防疫与急救等工作?有关部门提出明确要求:要根据综合研判医疗机构的疫情风险,科学精准地提出疫情封控建议,精准划定封控范围,按规范开展环境消杀后立即开诊……建立健全备用区域应急预案,设立缓冲病房和缓冲区域。
医院可以因“疫”封控,但封控范围必须是精准的,且消杀后立即开诊;急诊等科室“非必要不封控”;一旦非要封控,也要有备用区域应急预案。如果西安相关医院和上海东方医院如此科学操作,显然不会发生悲剧。可见上海汲取教训很及时。
上海要求医疗机构的急诊等关乎患者生命安危的科室“非必要不封控”,彰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服务理念。也就是说,尽管当前城市防疫工作十分紧迫,医院作为接触病人最多的场所,是防疫的关键环节,但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同样重要。
每个暴发疫情的城市,涉疫医疗机构的重要科室都应该做到“非必要不封控”,这既是一个常识,也是一条规矩。因为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特殊机构,一旦封控措施不合理,就会影响急救等医疗资源的供给,会给患者正常就医造成不便,尤其给急危重症患者带来危险。
落实“非必要不封控”,既需要每家医院严格贯彻,也需要有关方面加强监管。是否有必要对“非必要不封控”进行细化和规范,也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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