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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疫情违法犯罪坚决“零容忍”

2021年10月29日08:45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

  今日社评

  防控疫情不仅需要医务、流调、公安等部门人员担当作为、积极履职,也需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尽心尽责。每个人都应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认真落实“四方责任”。政府与公众齐心协力,定能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0月28日,北京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50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佟立志通报,疫情防控过程中,有部分人员不配合流调工作。疾控部门对一名确诊病例进行流调时,一人拒不配合流调工作,多次拒不接听、挂断电话,另一名家属对流调人员有辱骂行为。二人拒不配合流调,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事立案侦查。(相关报道见A6版)

  流行病学调查是开展传染病防控的基础和前提,做好流调是为了保护其他人不被传染,有效控制疫情传播。《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明确,配合流调工作,及时全面上报个人行程信息,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对拒不配合、妨碍阻挠流调工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段时间,南京老太毛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追究刑责,引发公众高度关注。毛老太曾频繁活动于江苏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地,且未按防控措施要求向所在社区报告,恶意隐瞒行程,致使疫情在扬州市区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教训非常深刻沉重,应当引为镜鉴。

  10月27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信息介绍,北京警方目前已先后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等涉疫违法犯罪案件24起,刑事立案侦查19人,行政处罚13人,并通报5类典型案例,包括违反小区封控措施、不服从防疫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进出京疫情防控要求、逃避正常检查等。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北京警方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当前首都疫情防控处在关键时期,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所谓“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防控疫情必须严格执行筛查、隔离和检测等措施,容不得半点含糊。就上述北京昌平区那名确诊病例而言,其被感染并确诊的遭遇令人同情,另一名确诊病例的家属或许心情不好也可以理解,但他们无视疫情防控大局,率性而为,拒不配合流调,其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须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被追究刑责。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二人刑事立案侦查,彰显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重申了法律法规权威和尊严不可亵渎,无疑是一种警示和震慑:任何人都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挑战和逾越法律法规红线,必将受到制裁。

  疫情防控期间,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医务人员、流调人员、检测人员、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志愿者等一线工作人员任务繁重,十分忙碌辛苦。佟立志副区长在发布会通报中介绍了一个典型事例:在宏福苑小区出现病例后,宏福集团党群办公室主任李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二天其丈夫孟雪也义不容辞地加入志愿者队伍,这一干就是6天5夜,每天睡觉不超过4小时。这样的故事让人感奋动容。我们很多人尽管没有像李艳夫妇那样,在防疫一线冲锋陷阵,但对他们多一些尊重和理解,多一些支持和配合,做到不隐瞒、不添乱、不违规,也是在为疫情防控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防控疫情不仅需要医务、流调、公安等部门人员担当作为、积极履职,也需要每个公民积极参与尽心尽责。每个人都应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认真落实“四方责任”。政府与公众共同发力、齐心协力,定能织密“防护网”,筑牢“防火墙”,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责编:孙红丽、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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